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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辩:少女夜话捉鳖说(9)
夏千夏的推理有一个非常大,超级超级严重的误区,不过这不是她的错,从常理来讲,她那样推断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让我来,我可能连她挖掘出的情报的二分之一都做不到。
主要问题还是——这个误区本身也太诡异了。
对于千夏来说,她的问题是,她凭什么要把案件的所有因素全归结到单一的犯人身上,嫌疑人为什么一定要是单独作案呢?
但是反过来说,区区以学生会为敌的犯罪挑衅,嫌疑人又凭什么能够联合校外人员作案呢?
我不能肯定这种事情,话虽如此,把夏千夏、尹穗星……甚至是尉迟语嫣、周坤、刘诗芸、贺小兰一起叫过来又未免会打草惊蛇,我只能自己一个人行动。
我找到学校西门口的门卫,拜托他们给我看了一下那几天傍晚校外人员的出入记录。
果不其然,在校外社会人士的字迹里,东倒西歪的潦草型就多多了,尹穗星的那句“不像是任何一个女学生会有的字迹,男学生中同样不会太常见”不是句多余的注解,这位三年级的学姐,除了骗我穿女装之外,果然说什么话都绝对不会不是认真的。
言归正传,社会人员的出入记录里,确实有几个和犯罪宣言书非常像的。
“嗯嗯……已经够了,谢谢您。”
冲门卫大叔点点头,加快脚步走出校门外——看到了某几个社会人员的出入事由之后,我知道我的猜测已经很近了。
夏千夏说嫌疑人有几个属性:住宿生、会在傍晚返回学校、尉迟语嫣的室友,但是既然主使者和作案者根本不是同一个人,那是不是应该考虑把这些属性中的大部分反过来——它们本来就是主使者制造的假象呢?
很有可能,尉迟语嫣的外卖根本就不是在宿舍楼被偷的,而是在送达之前就已经被置换了,更进一步说,很可能压根就没有被送出过店门。否则,光凭尉迟语嫣隔着电话一张嘴说外卖失窃,“店家”就毫无迟疑地全款赔付,这心也太大了。
促使我向这方面做出判断的,更大的一个因素则是,“来之不易”的“易”字太简单了,不提文化程度,只要凡是一个会写字的人,让他独自来写,就绝对不会写错。而一旦写错,即使书写者文化程度不高也无法解释,唯一的可能是,那个人不仅文化程度不高,而且根本不是亲自原创,而是受授意摘抄,所以才会看错字形,所以才会把“易”写成“昜”。
所以综上所述——
所以——如果把这些属性反过来,那答案就不再是暧昧的四五个、五六个人构成的解集,而是已经唯一了。在谷雨秋分工作,能够接触相关情报资源,而且是循礼中学学生的人,只有一个洛时雨。
我悄悄来到谷雨秋分,在角落的座位坐下。
洛时雨还在工作,如果我没搞错的话,除了有补习班的日子,她基本上每天都会来这里兼职吧?
看了一眼墙上的服务岗职员表,兼职员工的下班时间是九点整,再晚来半个小时洛时雨就要下班了。
我来得正好。
职员表里还有一个熟悉的名字,在那几天的校门出入记录里出现过,那天帮尉迟语嫣打包食物带走的好像就是这位小哥,话虽如此,明明在岗,前台却看不到他的身影。
看来是正好送外卖去了吧。
我感觉自己的想法越来越近了。
我随便点了一份奶茶,一边观察着洛时雨的行迹一边看着手机,小心地等候这半个小时过去。
九点整。
洛时雨回到后台,换下工装,背着自己的书包,身披制服走了出来。
“呼……”
深吸一口气。
得想办法刺探确认一下,这是最后一步了。
洛时雨的嫌疑已经很大,但我们现在手里没有证据,如果能够想办法套出一点蛛丝马迹,就绝对算是先贺小兰一步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也可以回去完美地向夏千夏复命了。
我放下空空的奶茶杯,收起手机,小心地站起身来。
明天就是嫌疑人预定的第四次犯罪时间,如果洛时雨就是嫌疑人的话,那她今天肯定会再次和同伙沟通,说不定回家的路上还要物色一下工具,准备一下情报……总而言之,只要能跟住她,想要什么证据都有可能。
我这样想着,看着洛时雨离开店门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卡好视野,开始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