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可见莱国公对国有功。”
于刚眼角微有笑意,道:“呵呵,莫姑娘评语中肯。”
莫忧笑问:“那,于大侠可是答应了?”
于刚点头道:“在下答应,姑娘到雷州后,一定安排姑娘见莱国公一面。”
莫忧喜道:“如此,感激不尽,酬金……”
于刚摆手道:“莫姑娘肯为在下之事千里奔涉,在下这点小事怎能索取答谢。”
莫忧也不强求,道:“那好,不谈酬谢,于大侠似乎与莱国公相熟,不知能否透露一些现况,也让莫忧早点知道?”
于刚眼眸渐深,不可测度,慢声轻语:“心境淡泊超于尘世,千秋声名不问年岁,好与不好,无从谈起。”
莫忧已辨善恶,但见他言语深讳,分明是对自己不曾深信,笑笑作罢,起身道:“于大侠所言极是,如此是莫忧过于世俗了,天色不早,莫忧先告辞了。”
周云岚道:“姑娘这就要走吗?如不嫌弃,不如在这用过晚饭?”于刚也忙挽留,莫忧笑着谢绝好意,这时,一个丫头在门口探了探头,向着周云岚眨眼微笑,周云岚跑过去,笑问:“红儿,什么事这样高兴?”红儿低低的说了句什么,周云岚顿时喜得满脸开花,催着红儿快走,自己走进来大声对众人道:“今天晚上有美味佳肴,莫妹妹,你也尝尝。”
莫忧好奇的问:“不知是什么好吃的,让周兄弟这样高兴?”
周云岚喜滋滋的道:“刚才红儿说,有个小伙猎了些野味,有野猪、野兔,正当街卖呢,我让红儿去,全买下来,我已好久吃上野味了。”
于刚则皱眉道:“能猎下野猪,这小伙能耐不小,周兄弟,你去打听一下,这小伙是哪里人氏?”
周云岚应个声就跑了,跑出几步又回头向莫忧道:“莫姑娘,山野美味,纵然是烟雨楼的美味也比不上其万一,不可错过,不可错过。”又向着门边的丫环喊道,“粉儿,粉儿,去厨房看看,备好佐料,缺什么快去买就是。”
莫忧在西川深山居住十年,吃得亦是飞禽走兽、兔狸猪狼,野猪肉也吃过不知多少,那滋味确实比农家圈养的不知鲜美香嫩多少,不过感于盛情,笑着点头。
莫忧很是喜欢周云岚的直爽与热情,暗暗猜测他这样性格的人怎么会和沉静冷峻的于刚相处融洽,他们与那个“千亦小姐”是什么关系?
莫忧笑问:“于大侠,你们平时很难吃到山里的野味吧。”
于刚微微一笑,有些无奈:“京城什么都好,唯有食物不如我意。”
莫忧奇问:“据我所知,这京城里有很多大酒楼都善长烹饪野味,我也曾吃过几次,觉得味道还不错,怎么,都不合姊姊的口味吗?”
于刚笑道:“酒楼里做的怎么有家乡的好吃?想必姑娘是没有吃过野火烤的,那才叫一个香,等姑娘到了雷州,我请姑娘尝尝地道的野味,那才叫好吃。”
莫忧不由得思念起田婆婆,十年荒山隐居,田婆婆猎了不少野味并做得有滋有味,莫忧曾想,这世上没有比田婆婆做的烤肉更好吃的了,一晃离开婆婆已有月余,忆起临别时婆婆的殷殷叮咛,好生黯然,几乎落泪,因在人前不敢悲伤,强颜笑道:“那莫忧就先谢过于大侠了。”
言语片刻,听闻院外有人说话,很快进来几人,是周云岚、红儿,两人手里都拎着野兔野鸡,身后还跟有一个粗布衣裳的少年,看上去十六七岁,生得浓眉虎眼、高大强壮,背上搭着一个庞然大物,仔细一看,却是半只野猪,黑呼呼的皮毛,血淋淋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