桧做到了。
当年,在南北两宋更迭的那个风云时代,因为他做到了这一点,所以活得比别人长久,活得比别人潇洒。
现在做为一只鸟,他更是小心翼翼。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有多尴尬、有多悲催!对方的实力摆在这,如果不识相,搞不好连鸟都做不成,还怎么变成人类去重塑当年辉煌?
况且,军师也是挺体面的一要职。
这么一想,秦桧还是活得很惬意,很自信,不像陆三钱一样拉着一副绝望的苦逼脸,搞得跟全世界都抛弃了他一样,这辈子再也看不到半点希望。
“老陆,你觉得岳飞算不算得上是英雄?”
“英个鸡毛,人家叫他回去领死他就回去领死,就他娘一傻比。不过秦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坑人手段比我还黑,宋朝历史被他熏臭了好几十页。”
“……!”
“对了,你也姓秦,你该不会秦桧的后代吧?”
“……!!!”
秦桧正纠结着该怎么填好自己亲手挖出来的这个天坑,一个醉醺醺的美男子拎着酒瓶晃悠悠地走过来。醉鬼在陆三钱的旁边歪坐着,满身酒气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把秦桧熏得闪退好几步。
醉鬼仰起头一灌,发现瓶里的酒没了,又夺走陆三钱手里的茅台继续喝。
“谁啊?”陆三钱郁闷道:“老秦,这王八蛋是谁啊?”
“一个年轻的醉鬼。”
秦桧觉得这醉鬼有点不寻常,谨慎地盯着他,试图看出点门道来。
醉鬼虽然搭着陆三钱的肩膀开口了:“都是男人,别这么小气……”说着,他打个酒嗝,缓过劲后又继续道:“草!这杯茅台是真货……对了,我叫李白,就是唐朝那个李白,江湖人称酒中仙。”
说着,他又醉指秦桧的鸟头,笑道:“小秦同学,以后……你别再羡慕我年轻,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多少年来着?他娘的居然忘了,反正第一批认识我的那些人都已经没了,现在他们的重孙都已经开始当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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