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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全都要!

是自己的助班,直系学姐。

上一世,曹修言他们那一届就没有学弟泡学姐的案例,倒是学妹被那些禽兽泡走不少。

好吃不过海味,好玩不过学妹。他的朋友把这句话践行得很好。

应该没什么问题,不然许慎上一世也不会换了八九个女朋友,个个肤白貌美大长腿。

这种小事就不用自己操心了,等着吃脱单饭就好了。

回到寝室后,许慎去洗澡了。曹修言看着群里五天前的那则消息,有点犹豫要不要报名。

新生演讲比赛,也是学院演讲队选拔。

他倒不是看重演讲队,他看重的是进入演讲队后能参加的两个很重要的比赛:

汉语口语大赛和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以及搭上指导老师吴良,让他带自己参加教师师范技能大赛的机会。

这三个比赛,对于曹修言保研,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他并不打算入学生会,但是这个机会他想把握住。

他对自己演讲的能力还是有些自信的,上一世他就进了演讲队,受老队长喜爱,教了他不少演讲和朗诵的技巧。

同时,他还有一个bug:他知道这几年比赛的题目。

无论是演讲赛的题目,还是口语大赛以及经典诵读大赛的题目,他都知道。

上一世,他参加了演讲队,但是没有获得参加这两个比赛的资格,却以陪练的方式见证了这两个比赛。

重生者嘛,如果真的一点挂没有,那就真的乐色了。

他突然想起来,上一世迟茜也是参加了这个比赛。没准以后还能在比赛上遇到她。

好像还有一个……

罗婕。

曹修言一想到四年后她站在讲台上用温柔的声音答辩的样子,就有些怦然心动。

真该是岁月静好啊。

曹修言喜欢长头发的女孩,但偏偏罗婕的短发模样,他爱了。

其实罗婕真要说起来,算不上惊艳。但是四年后,她身上那股子灵气,太让曹修言着迷了。

当时大一的时候罗婕跟他的关系还不错,怎么就后来失去联系了呢?

曹修言后悔不已。

真要打个俗套的比方,迟茜是曹修言心口朱砂痣,罗婕就是曹修言心底白月光。

一朵红玫瑰,娇艳欲滴;一朵白玫瑰,含苞待放。

罗婕……迟茜……

曹修言皱起了眉。

他和迟茜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只要轻轻一捅,就能捅破。

但是……他暂时不想捅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只是不想就这么快和迟茜确定关系?

难道是因为罗婕?还是上一世某个前女友?

曹修言搞不清楚。

按理说迟茜是上一世他的一个执念,迟茜能喜欢他,他应该很快和她就确定关系才对。难道是因为……

上钩太快,没有成就感?

你好歹矜持点儿啊。

其实曹修言一直搞不清楚上一世他和迟茜到底什么关系。

说是备胎或者舔狗吧,那肯定不是。曹修言又没对她死心塌地,也没做过什么舔她的行为,只是在自己寂寞或者她寂寞的时候约出来吃个饭玩一玩。

“泡”友?

更不可能,曹修言和她也没摇晃过酒店的床,何谈“泡”友?何况曹修言女朋友没断过,不缺迟茜这么一个炮架子。

曹修言想了半天,想到后世一个稍微沾点关系的名词:

长期素“泡”友。

平时约会,去酒店也是只睡觉。不发生肉体关系,精神偶尔出轨。

反正重生了,什么滋味都得尝一尝。

红玫瑰白玫瑰的,我全都要。

可是开学一个月了,好像还没有跟罗婕产生接触啊……

那就这次演讲比赛了。

曹修言更坚定了参赛的决心。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到了演讲队的邮箱,参加这次比赛。这次参赛,不仅是为了罗婕,也是为了增加保研的几率。

搏一搏,赢了单车变摩托会所睡嫩模,输了……

好像也没什么损失。

一个比赛而已,输了又不会死人,拿不到名次就拿不到呗,又不是指着这两个比赛获得保研名额。

就算保不上研,大不了考研——

四年后的考研题目,自己可是知道的。

曹修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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