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就到处忙活起来。
仰仗于此前在山上的斗争经验,在这不大的房间里,兔子终究没能扑腾太久,便又一次落入了秦罡的魔爪。
而这一次,秦罡却是长了心眼。
他没有当即就将兔子转交给牛晓晓,反而是转身回了厨房,再折返回来的时候,兔子的腿边赫然已经多了一条绳索。
而绳子的另外一端,绑着的竟是一块石头。
许是因为秦罡的动作太过粗鲁,此刻兔子正在他怀里不时的扑腾,像是片刻都不愿意多待。
“好了,这下我倒是要看看,它还能不能到处扑腾!”
再递给牛晓晓的时候,秦罡眼底多了几分庆幸。
要不是他临时起意想着要过来看看,恐怕这会儿兔子早已经跑的没影了。
“晓晓,你放心好了,这下子它一定跑不掉,我先回去做饭,好了叫你!”
牛晓晓依旧低垂着眼睑,可这丝毫都不能影响秦罡的兴致。
从前,何善云总说他对在山上的生活很是满意,别的不说,但凡是有钱金宝陪在身边,不论要让他经历什么,他都觉得是值得的。
那个时候,秦罡还不明就里。
但如今跟牛晓晓一起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生活,他倒是突然明白了两人三餐的日子才是最快活的。
尽管他不得不学着生火做饭,几乎日日都要被飞溅起的油花烫到,但那又怎么样呢?
但凡身边有牛晓晓做陪,就算是再辛苦的日子,他也一定能坚持下去的。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牛晓晓在他的身边。
“现在想想,还是那小子会享受呀,要是晓晓也能跟钱金宝似的,该多好呀。”秦罡忍不住轻叹道。
牛晓晓就是容易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