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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锱铢必较

上唱歌,其他的都不重要。”

她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我只想演唱我自己创作的歌曲。’

看着凌萱油盐不进,李世明却没有丝毫的办法,现在的她已经出名了,翅膀硬了,想必外面很多娱乐公司都在打着挖人的心思。

只要她开口,李世明敢肯定,任何一家娱乐公司都会开出十分优秀的条件,毕竟仅仅她的绝世容颜就值得如此,更何况还有在音乐上的才华呢?

娱乐公司在和新人签约的时候,法律有明文规定,合约期限不得超过5年,违约金不得超过100万。

所以新人的合约,一般都是五年,违约金100万,傲天娱乐和凌萱的合约也是如此。

李世明要做的是在尽可能为公司争取更多利益的情况下,将她留在公司。

毕竟100万的违约金,虽然对于新人来说是笔巨款,但是对于出名的艺人而言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既然不能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利益,那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留住她。

李世明恢复老好人的模样道:“凌萱同学在《歌手——成名之路》这档综艺节目之中所演唱的任何歌曲,公司都不会过问,如果你需要的的话,公司还会给你其他的资源。”

“条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点凌萱十分清楚。

“在《歌手——成名之路》这档综艺节目完结之后,公司会跟你重新签订合约,毕竟新人合约已经不适合你了,我的条件是你不能跳槽到其他娱乐公司,当然新合约上的条件是非常优厚的。”

华夏影视业的繁荣,促使各大娱乐公司之间的合作,但是更多的确是竞争,像凌萱这样的人才,在影视圈绝对是国宝一般的存在,毕竟影视剧里面最不缺的是花瓶,但是最缺的也是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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