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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小说 > 魔神劫之龙驹凤雏 > 第二百四十四章 森林之行

第二百四十四章 森林之行

三年的森林之行,值得一提的是凤滢和龙枫的两只灵宠召唤兽。

龙枫在经过多次将平头哥踹飞后,发现这灵兽把他黏上了,有吃的喝的,就去蹭吃蹭喝,没有时,就咬在龙枫的脚脖上死不松口。

无奈之下,龙枫只得用出一堆灵果烤肉和酒的诱惑,与平头哥签了心神灵宠契约,使之成为他的灵宠召唤兽。

但是未曾想到,这平头哥虽然与龙枫有了心神联系,有了依赖感,却仍然要去咬龙枫的脚脖,似乎这经常踹它的脚,与它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在吃喝了三年的灵果、八级灵兽烤肉和炼骨酒后,平头哥境界提升的飞快,最后成为了七级灵兽,背上的毛皮更加银光发亮,头顶的的金色毛发也越发的金黄。发起怒时,头顶那金色毛发居然能散发出一层金色光晕。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奔行速度越加飞快。以龙枫现在的身法速度,已是快的肉眼难辨、堪比闪电,可在地面,即便龙枫使出法力飞窜,平头哥依然能够追上。

随着不断蹭吃喝,平头哥的抗击能力更加高绝。龙枫在没有与它签订灵兽契约之前,曾对它的行为有些恼火,一次发怒之下,用出了法力在脚上,将平头哥狠狠的踢飞了出去,却只让它受了一些不重的伤,嘴角流下了一丝鲜血。花了大半日的功夫,又跑回龙枫身边,依旧无所畏惧、不依不饶的咬住龙枫脚脖。

但自从它成为七级灵兽后,龙枫再使用法力踹它,它便不会再出现丝毫受伤的情况,仿佛那身躯就如个皮球一般,随便踢。

另外,四兄妹发现,这平头哥的躯体不惧法术和技法的攻击,那一层厚厚的银色金色毛皮,不仅不怕兵器拳脚的击打,似乎还具有将法术技法卸去的作用。龙枫的刀气,凤滢的雷电,凤灵的光球,它那一身的毛皮统统不怕,伤害不到丝毫。

它这一强大的能力,令四兄妹啧啧称奇,皆称这就是打不动打不死的小强。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身躯只长大了几分,基本没有太多的改变,尖牙和利爪也只加强了一些。

龙枫愤愤的常说,这家伙除了扛打,屁用没有,但后来他们发现,这平头哥对稀有的灵草草药和灵果,还有一些非常难得的天材地宝具有非常敏锐的洞察力,方圆一千里范围之内,只要有这些东西,不管在哪,它都能找到并挖出来。

但四兄妹又发现了一个令他们头疼之事,这平头哥喜欢惹事。为了天材地宝,不管比它强大多少倍的高级灵兽它都不惧,藏在七八级灵兽洞穴中的天材地宝,它都会去抢来偷来,引得四兄妹常与那些七八级灵兽进行一番打斗。

这一日,四兄妹走到了一座方圆五百里的巨大山脉前。

只见山中雾气极浓,且具有毒性,显然山林中多有毒虫。凤滢强烈要求绕道或飞过去,她比较厌恶那些爬行类灵虫,其他三兄妹也都同意。

谁料还未飞起,平头哥却窜了出去,直冲进了浓雾山脉之中。

未过许久,龙枫的心灵感应中查觉到平头哥异常欣喜和欢快,似乎找到了极为珍稀的天材地宝。

四兄妹无奈,只得收起金刚竖起护罩,进入浓雾山脉中去寻找平头哥。

几人行到浓雾山脉深处,却出现了一大窝巨型蜘蛛。体型巨大,通体发黑,单是躯体就达到了一丈多,伸出细长的腿,占地能达到四五丈方圆。它们能喷射剧毒液体,喷到哪里哪里便是一个巨大的窟窿,且能喷出一个巨大的蜘蛛网,黏性极强。

其中,有八只大蜘蛛属于七级灵虫,另外还有成群的六级和五级蜘蛛,密密麻麻,漫山遍野都是黑乎乎的蜘蛛群,让人头皮直发麻。

这一情景,吓得凤滢直接跳到天空,不敢再下到地面上来。

其他三兄妹无奈,与这密密麻麻的巨型蜘蛛群进行了一场大战。凤灵频频用出大型法术,终于在一个时辰后,将这些令人恐惧的蜘蛛群灭了个干净。

当他们进入到蜘蛛洞穴后,在最深处,发现了一个半丈方圆、冒着青气的小型灵泉。

只见那灵泉咕咕冒着青气,散发出极其浓郁的灵力。而在灵泉一旁,长着一颗灵树,结着许多青红色灵果。

此时,平头哥正抱着一颗灵果,边啃食灵果,边畅游在灵泉水中,惬意之极。

三兄妹忙把凤滢叫了进来,她惊奇的发现,这灵泉赫然是一个天材地宝,俗称灵泉之眼,自带产生灵力。那么也就是说,地下一定有一座灵脉,使得它的灵气凝结成液,产生了灵泉。

而灵泉旁的那颗灵树,名叫青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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