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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小说 > 民国演义 > 第 89 章

第 89 章

定之办法,用公文互换。

(六)日本最后修正案第三号中之该公司关系人,删除关系人三字,亦无不可。

(七)正约及其他一切之附属文书,以日本文为正,或可以中日两文皆为正文。

日置益递交此书,也不再置一词,匆匆去讫。袁总统即召集要人,连夜会议,未得要领。越日上午,续议一切,亦不能决定。至下午二时,又召集国务卿左右丞各部总长,及参政院长黎元洪,并参政熊希龄、赵尔巽、梁士诒、杨度、李盛铎等,开特别会议。由陆总长先行报告,然后袁总统出席开议。大众计无所出,惟陆海军总长,与参政中的激烈人物,尚主张拒绝,宁可决裂。袁总统只沉着脸,淡淡的答道:"山东、奉天一带,已遍驻日兵,倘或交涉决裂,他即长驱直入,我将如何对待?实力未充,空谈何益?与其战败求和,不若目前忍痛,从前甲午的已事,非一殷鉴么?"试问甲午之衅,谁实启之?今乃甘心屈辱,想是一年被蛇咬,三年怕烂稻索。徐世昌亦接着道:"越能忍耻,才得沼吴,现在只可和平了事,得能借此交涉,返求自强,未始不可收效桑榆呢。"语虽近是,无如全国上下,未肯卧薪尝胆奈何?大众闻言,不敢主战,随即多数赞成,决定承认。当由袁总统饬令备文答复,复经再三讨论,方拟定复文,派外交部员施履本,赍交日使察阅。日置益尚要求第五项下,添入"日后协商"四字,且言万不能省。施履本不能与辩,带还原书,乃再行改正。其文云:

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允除第五项五款,应俟日后另议外,所有第一、二、三、四项各款,及第五项关于福建交换文书之件,照日本二十六日修正案,及通牒中附加七条件之解释,即日承诺,俾中日悬案,从此解决,两国亲善,益加巩固。中政府爰请日使择日惠临外交部,整理文字,以便早日签定。此复。

复文缮就,即于五月九日,由陆总长徵祥,曹次长汝霖,赴日本使馆,当面送交。还要亲手送去,真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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