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香书小说 > 民国演义 > 第 247 章

第 247 章

到东交民巷中把他拿来,只好忍气吞声,暂从搁置。惟直、奉两派,既并力推倒段系,自然格外亲昵。当由两派军官,代为曹、张作撮合山,联为婚媾。张有庶子,为第二姨太太所生,曹有庶女,亦为第二姨太太所出,年均幼稚,好似一对金童玉女,先后下凡,特为两豪家隐绾红丝。后来张家行聘,曹家受聘,两造礼仪,非常华丽,比那帝王时代的王侯,还要加倍,中外报纸,传为艳闻,这且无容絮述。

且看后来何如?

第三师师长吴佩孚,因时局纠纷,连年未定,特欲公诸国民,拟开国民大会,解决时局,草定大纲八条,胪列如下:

(一)定名。为国民大会。

(二)性质。由国民自行招集,不得用官署监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纵把持。

(三)宗旨。取国民自决主义,凡统一善后,及制定宪法,与修正选举方法及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国民解决,地方不得借口破坏。

(四)会员。由全国各县农工商会各会各举一人,为初选所举之人,不必以各本会为限。如无工商会,宁缺勿滥。

再出全省合选五分之一,为复选。俟各省复选完竣,齐集天津或上海,成立开会。

(五)监督。由省县农工商学各会长,互相监督,官府不得干涉。

(六)事务所。先由各省农工商学总会公同组织,为该省总事务所,再由总事务所电知各县农工商学各会,克日成立各县事务所。办事细则,由该所自订。

(七)经费。由各省县自由经费项下开支。

(八)期限。以三个月内成立,开会限六个月,将第三条所列诸项,议决公布,即行闭会。并主张将南北新旧国会,一律取消,南北议和代表,一律裁撤。所有历年一切纠纷,均由国民公决。

看吴佩孚这番论调,本来是一篇绝好章程,不但编书人绝对赞成,就是全国四万万同胞,也没有不赞成的心理。试想中国自革命以来,既已改君主为民主,应该将全国主权,授诸国民全体,为何袁项城要设筹安会,想做皇帝?为何徐树铮等要组安福部,想包揽政权财权军权?这种行动,都为全国民心所不愿。结果是袁氏失败,洪宪皇帝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