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又拿了一条毯子,打算一会儿要是起风了,给饭团围着,小孩子不能受风,身体没有大人的强健,很容易生病。
她自己也换了比较休闲一点的衣服,穿一双适合走路的鞋子,以前就吃过亏,穿皮鞋出去玩,真不是好的选择,特别是她走路不行,稍微远一点就很累,脚也是容易起泡,挑泡这件事,她经历过一回,就不想经历了,实在是太痛了,她本来就是个怕痛的,挑开以后,把里面的液体挤了,如果碰到了,更痛。
她更愿意慢慢好,而不是上药,药水的刺激简直是酸爽。所以,平时她都会穿好走路一点的鞋子出门。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那不是距离,但是对于她来说,还是比较遥远的。
把自己和饭团都装扮好,李世言就推着车子出门了,就去附近转转就好,就当短距离踏青了,反正春天来了,到处都是绿油油的。
第九十一章:遇情敌
李世言选择的是住宅区附近的地方,有一个小花园,勉强算是花园,里面有很多树木,空气很好,还有一些野花,已经开了,煞是好看。
花园里的路都是小路,适合遛弯,但是下雨天就比较麻烦了,容易沾上泥巴,幸好这段时间天气都比较好,没有这种可能,李世言也放心带着饭团出来。
到了中心位置,李世言取出一张毯子,铺在草地上,显得有些凹凸不平,她自己坐在上面,感觉了一些,虽然地下都是草,但是坐上来,却不会不舒服,反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有种时间都慢下来的感觉。
这个花园并不大,那是相对于军区的占地来说,单独来看,花园还是挺大的,但是来的人并不多,部队里的战士每天都要训练,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都是糙汉子,就算有那种比较感性的,也是很少数,每天忙着训练,哪里与时间来逛花园。
而且,干这种事也是要讲究对象的,如果是一群汉子来,那画面就有点好看了。军嫂就更别说了,好多宁愿每天找人说话,也不愿意出来走走。
但是部队里的小孩子倒是喜欢到这里来,捉迷藏啊,捉虫子啊,都是可以的,每天滚的浑身都是泥,像个泥猴子似的。
李世言把饭团放到她旁边,饭团看起来倒是挺喜欢这里的,还拿他的小手手去够旁边的小花花,但是因为坐着比较远,手又短,一直都够不到,急得都要哭了,扭头望着李世言,“妈妈,妈妈。”
宠溺的看着她的傻儿子,这下好了,摘不到花花吧,没良心的笑了,“儿子,妈妈不帮。”说的是斩钉截铁。
饭团有没有听懂,她不知道,看她没有动作,也应该明白她的意思了。
果然,一看妈妈不准备帮忙,饭团就只能自力更生,翘着他的小屁屁,一点一点的爬过去,还是摇摇晃晃的,小屁屁露的很明显,进度也比较慢。
李世言也来了兴趣,拉着他的衣服,就把人拽回来了,一把抱起来,对上饭团的星星眼,笑了,饭团太可爱了,也不知道哭一哭,要是他哭了,说不准她就要哄他了,可惜,饭团一直就不喜欢哭,好多时候都是笑着的。
李世言把车子上的奶瓶拿出来,喂给饭团喝水,虽然是水,但是还是有股奶味,他倒是喜欢多了。
喂完水,就把他放下来了,还好心的放在花的旁边,保证能够摘到花。饭团看到花,表情一瞬间就生动起来了,伸出罪恶之手,一把就把花拽下来了,因为不懂摘花的技巧,只是使用蛮力拽下来的,所以花瓣都是散开了,还有一些汁水,手立刻就变得脏了。
饭团看看旁边的花,再看看自己手里的,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似乎在疑惑,怎么花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李世言不厚道的笑了,谁让你摘的,虽然心里这么想,还是掏出一张帕子,打湿了,把饭团的手拿过来擦干净,小孩子普遍喜欢把手放进嘴里,饭团也不例外,但是手这么脏,得有多少细菌啊。
擦干净手,李世言又放任饭团去拔草,只要不是往嘴里塞,这些都是可以的,也是认识世界的过程。
郝蕾蕾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一个灵巧的孩子正在扯地上的草,旁边是一个长相精致的女孩子,大概就是十多岁,青葱水嫩的,特别是长相又是那种比较明媚的,看着就觉得活力与生气,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她自诩也是一个大美人,但是和她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不仅是长相上,还有一个年龄上,她都二十多岁了,看着就没那么年轻了。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亲戚,以前没有见过,应该来了没多久,不然她肯定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