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门了,饭团放到了隔壁的莫大娘家,暂时帮忙看着,本来张母都不准备让李世言一起去,毕竟是个孕妇,还是要小心一点,要是一直在乡下生活,她绝对不会这么说,挺着个大肚子下地的比比皆是,就算她再对李世言好,又不是头胎,只是去接个人,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来到这边之后,也算是亲眼看到了,大城市就是不一样,不仅要产检,而且对孕妇的态度也不一样,要更小心一点,她也入乡随俗了,按照现在的形势来看,他们一家都搬到城里来,还是很有可能的,既然这样,还不如早点适应。只要一想到,以后可以在城里生活,她的心情都是轻快的。
不是说她不喜欢老家,老家也好,好多熟悉的人,生活了那么多了,感情自然不一般,但是对于城里,还是有一种渴望在里面,如果有固定的收入,她当然愿意在城里啊,没什么熟悉的人,这不是问题,这又不是必需的,有当然好,没有也不在意,多出去转转不就认识新的人了。
张母是个比较容易适应环境的人,而且她内心渴望更好的生活,只是起点太低,没有那么能力,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当然是高兴的,人往高处走嘛,她自个不行,儿子儿媳妇行就可以了,反正儿子儿媳妇都孝顺,又不会把他们甩到一边不管,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以后,反而期待了。
一路上,张母都是扶着李世言的,早上人还挺多的,早上凉爽一点,喜欢遛弯的会选择这个时候出来,正是好时候,还有就是上班的,急匆匆的准备上班了,还好现在的生活节奏还不是很快,城里人也不是很多,当然,和依照现在的城市规模来说,还是差不多的。
“妈,你不用扶我的,我可以自己走没事的。”李世言觉得自己能行,完全不用人扶,要是出门都要人扶的话,她还来干什么?添乱吗?她笃定自己是可以的。
李世言的话,张母完全不放在心上,虽然觉得儿媳妇有点不懂事,肚子都那么大了,还出来干什么,但是一想到还是为了自己儿子,责备的话就说不出口了,小两口感情好,她还真不能说什么,“现在是没事,要是真的出了事就是大事了,现在人多,要是人少,我还不会这样。”
“妈,你最好了。”知道张母是为了她好。
“你呀,就是个小丫头,怎么就怀第二个了,完全不像,我出去买菜的时候,还有人问我,你家的闺女许人没有。我当时就想啊,我家哪有闺女啊,我就告诉她,家里没有闺女,怎么会真没觉得呢。你猜怎么着,那人把你看成了没出嫁的大闺女,可把我笑的哟。”张母看着这样人比花娇的儿媳妇,就想到了这件事,当时可把她弄懵了。
李世言听了也笑出来,“妈,以后我和你一起去买菜啊,别人都看到了,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算了吧,你事情多,我反正每天都没什么事情做,就在家里做做家务,买买菜之类的。”张母虽然觉得这样也好,但是一想到,儿媳妇和她不一样,她每天就是家务活,但是儿媳妇是要学习的。
李世言侧头看了张母,这会儿才发觉了,张母每天没有什么消遣和娱乐,最多的也就是去隔壁和莫大娘说说话了,更多的时间还是围着家里转。要是在老家,她肯定不会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但是在这边,又不要下地,而且这边的生活和老家还是有不同的。
“妈,要不你也找个事情干吧,这样一天下来也不会无聊,也能感觉更加充实了。”李世言建议道。
张母摆摆手,“不用,我过得挺好的,每天带着我孙子,一点也不无聊。”
李世言继续劝说道:“妈,饭团马上就一岁了,过不了几年就要送到学校去了,而且咱们以后是要长期在这边生活的,你就当找个乐趣,现在条件好,也是该享受生活的时候了,至于养家,那是我和新阳的事情,你和爸以后总是要出去玩吧,就这么在家里?”李世言语带怂恿,而且这也是事实。
听她这么说,张母不说话了,好像是有点道理,村里干不了活的老太太老爷子都是在干什么呢?要是走得动,就出来走走,和一辈的人聊聊天,要是走不动了,那就只能在家里了,很不好受。
“我好好想想,再说,时间还久着呢,先把你们的事情都处理好再说吧。”时间还早着呢,现在不着急。
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小心的避开人群,走到病房。
张新阳很早就起来了,吃了饭就开始等人了,简直是度日如年,在里面,就算有媳妇偶尔来陪他,也是一样。他本来就不是一个闲得住的人,每天高强度训练都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