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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茶:“心里因此还有点东西。不至于和阿郁之间什么牵绊都没了。”说话的时候,边境多年磨砺的沉稳越发醇厚,过去的那些到这一刻算一算已经剩不了悲伤。

都成了人生的一段剪影,是可以坦然再叙的。

抬手为老太太添上一点茶水,陆霄讲:“跟阿郁的那一段,是该记的。是我一生的薄幸,能握住一程,是感恩戴德。”

老太太替女儿鼻尖酸涩,颤颤巍巍用手去捻月饼,陆霄伸手去拖,咬下的饼屑落他手上。

老太太抬眼看他,喉间滚了滚,问:“回来还有别的打算吗?”

陆霄坐回去,将手上的碎屑掸落在餐巾纸里,包好。“有的。”他说:“跟我爸妈他们说好了明天去拜佛,再有……”

再有。

“可能去见一些老朋友。”

“去见朋友也好。”老太太说:“你们年轻人就应该做年轻人做的事。顺道认识认识女孩子,你啊,真的不能再那么傻了。”

其实六年前出国前就已经将洵郁的那一段在心中归置妥当,这些年过的都是刀锋舔血的日子,将命悬在脖子上的氛围最容易融合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所以也不是没有将心交出去一段时间。“其实我后来有交过女朋友。”茶水将喉咙变得舒畅,出来的声音也很远阔,能让人想象那一段美好。

老太太是喜形于色的人,连忙问人:“那带回来了吗?”

陆霄将茶盏放在桌子上,细说:“分了。”

他自顾补充完整:“是一个乌克兰的女孩子,学的心理学。交往过一年左右,后来彼此和平分手。”

“怎么不继续下去呢?”仿佛是天大的遗憾,老太太表情拧在了一起。

陆霄笑:“爱情由激素控制,时间到了就没有了。”其实还是人不对。不像是那个对的人,让人觉得在一起,纵使没有命悬一线,每天也很有生气。

总归是心没有百分百觉得,是这个人了。

老太太:“后来那姑娘怎么样了?”

陆霄:“我们分手后,她调去了另一个部门,后来和一个美国人相爱,已经结婚育有一女了。”

老太太不住啧叹:“真是造化弄人。”

陆霄觉得不是。

相爱的感觉很好,和平离散也很不错。如果非得和一个人过一生,过命也得深爱。

“为了您,我会再接在励的。”他跟老太太说玩笑话,逗得老人家不住摇头,忽得想起他带回来的行礼,不由打听:“那一袋子的信有没有机会?”

信?

听话的人愣了一秒,但其实也没那么长的时间,仿佛停格在某一瞬的回忆,唇角也笑了。“其实我自己不知道信有没有机会。若不是这回归国,可能我一辈子也收不到那些信。”

疑惑的表情在老太太的脸上浮现,她饮了口茶,唇角挑起,“想来这有故事。”

“是故事。”沉静在陆霄的脸上出现,“一个傻子,寄了六年信,地址都是错的。”

陆霄起初分配到的地址是在边境的B区,与后来意外调任的C区隔了数百英里的距离。边境收信很麻烦,但家属也会担心亲人的安危冷暖寄送衣物物品,就像古时候为远征人寄云书,送han衣一个道理。

送不送得到,是一份执念。

陆霄的父母也寄过他东西,但信件在少数。因为这东西比较特殊,会被人层层打开来去检验观看,所以少有细致,少有恳挚。同行的人里有恋人封封来信,热恋的词汇层层上来红了不少人的耳根子。

所以回程的时候去B区交接部分事宜,拿到一大麻袋的信,着实震惊了陆霄。

后来一封封拆开来看。

一开始字迹歪七扭八,需要仔细辨认。后来行云流水,像是书法作品。留的言也从来不是热恋词汇,只是一些简单的字句。最开始是一些冷暖叮嘱,后面几年都是请你要活着。

也没说要不要回来。

就只要人活着。

陆霄很清楚这点:边境生活不是只有一腔热血就能过一生,更多时候除了危险,独孤就是全部。因为这里没有家人,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挑来的都是心理素质过硬的,但或许,也不乏有人孤独致死。

强烈的心理暗示是有让人拼命活着的可能。

大抵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要他活着,别死就成。

“您困了吗?”说完故事,看到老太太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陆霄上前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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