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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拍马股,镖队丢掉箱包辎重,朝三婆庙方向全速进发!

熊周跨上马背,将岚拉入怀中,却是从嘴里吐出一颗银豆子,偷偷塞到了岚的手中。

岚借助熊周的遮挡,捻开那银豆子,展成一张银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初八”。

熊周瞥了那银纸一眼,嘴角却不自觉的浮现出笑意来。

“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呢...”

老头儿没死之前,曾经跟熊周说过,别以为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会以身相许,但他最后还是补了一句:“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有趣至极。”

是的,这个女人就是夏芸,熊周以为从此不再见的夏芸。

虽然她带了极为高明的人皮面具,连体型都做了改变,整个人的气质更是不同,但熊周却嗅闻到她熟悉的体香,或者说,她故意留给熊周的体香。

至于“初八”,那是一个能让熊周和岚都会感到快乐的日子。

如血的夕阳之下,三婆庙那破败不堪的影子,有些让人心悸,而熊周看着前方那二十几个人,却下意识的摸了摸屁股后的布袋。

岚给少爷收拾行李的时候,也很奇怪的问起,为何少爷会带着这样一个狰狞的铜面具。

如果她在江湖,那么她就会知道,这铜面具只有一个人敢戴,而那个人,将熊周培养成了第二个敢戴这个面具的人。

☆、第七章 夜雨刀客三婆庙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打在身上,满是潮湿和阴冷,但熊周的心头却充满了阳光,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阳光的女孩子,夏芸。

他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地方再次与夏芸相遇,更没想到青春洋溢的少女,会摇身变成成熟妖娆的老板娘。

但他知道,从那天他与老头儿从朝廷的鹰犬群中救出夏芸开始,这个少女出现在哪里,就代表着,那里必定会有锦衣卫!

“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老头儿的话又浮现在熊周的心头,他看着山顶的破庙,雨势越发的大了起来,说不得要来一场大暴雨呢。

山路,夜雨,破庙。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凄冷,充满着一股子肃杀。

袁红侠带领着一干好手,虽然不敢在山路上疾驰,但时时倒踢马腹,速度也并不算慢。

此时的三婆庙孤零零的趴在山头上,就好像遥望着归路的老妇,期待着那个发誓成为将军的少年。

庙中无光,漏水。

破败的木偶已经分辨不清脸面,也不知哪个山中刁蛮少年子,用黑炭在木偶的身上随意涂鸦,虽说童心无忌,但未免有些亵渎之意。

罗克敌小心翼翼的将一方毡子铺在供桌上,又从背囊中取出三只精致的琉璃盏,拔开皮囊的软木塞子,认真真将琉璃盏倒满。

虽然他好酒,他手上的鲜血用多少酒都洗不干净,所以他没有敬畏神明的心。

他拜的,不是三婆庙中那尊腐朽的木偶,而是毡子上擦拭得一干二净的刀!

这是绣春刀,但不是一柄普通的绣春刀,它的名字叫惊雷,与罗克敌亦师亦友,当然了,前提是这柄刀真的能够通灵性。

罗克敌自从穿上飞鱼服之后,他的朋友是一天比一天少,终于有一天,他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就是这柄惊雷刀。

也正是这柄惊雷刀,加上如此多的朋友之命,让他成为了指挥使。

都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很多朋友,不是你不想怀念,而是不敢怀念,因为他们只会出现在恶梦之中。

罗克敌将酒撒尽,毡子裹起惊雷,似乎担心它会受冻,自己却是盘膝坐在潮湿的地面上,横刀于膝盖上,静静地在黑暗之中等待。

他的朋友离开之时,他没能做些什么来弥补,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现在的朋友好一点。

他现在的朋友只有这柄惊雷,所以他要对惊雷好一点,对于刀来说,饱饮鲜血,自然是最美好的事情。

堂堂指挥使,却窝在破庙里等待着偷袭的机会,而偷袭的对象,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剑客,实在让人觉得有些窝囊。

但罗克敌并没有这样觉得,只要能让惊雷好过一些,他窝囊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是一名刀客,刀就是他的命,对刀好,就是对自己好,刀好了,自己的命才会长。

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外面的马蹄声倒是轻柔的敲打着大地的脉搏,但这里没有好山好水,归处却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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