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决定召开办公会,研究中水回收所产生污泥的集中处理问题,要让企业没有后顾之忧,放心的生产,促进本县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至于牛强个人,只能让他受点委曲了。在妥善的解决方案出来之前,老二还不敢跟老大犟,免得在常委会上自己的方案无法通过。
只有方案通过了之后,才可以说政府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不能全怪牛强,就把人放了吧。
一个星期后,县人大相关督促政府做好环保配套措施,以及释放青年企业家牛强的建议,摆到了县委和县政府相关领导的案头。
而此时县政府也拿出了一个可行性方案,大意是,关于固废处理由县政府统一指定偏远地点,无害处理填埋,植物吸收分解。
对于现有重金属污泥焚烧的制砖厂,加装有害物质吸收处理,这一块的费用,由政府扶持。
对于在方案出台前的企业负责人牛强,建议批评教育改正,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长让政府办公室主任将方案呈报了县委,建议常委会研讨解决此方案。
可是县政府的报告却迟迟没有被拿出来讨论,原因不好说,可能是县委主要领导想建一栋办公大楼,将县委和县政府合并在一起办公。
而县长不同意此方案,认为这是跟上面的精神相左的。就这样,你不通过我的,我也不通过你的。
搞经济是县长的事,如果企业流失了,经济搞不好,县长的板子打得最响,最后走人的就是县长,有人就敢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