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以前是我在歌舞团的同事,我的初恋情人,年龄大了不能跳舞,他被调到一个企业搞工会工作,后来企业破产,他下岗,就靠早晚在公园、广场教人跳舞混生活费了。”
司凌云只得看过去,那是一个大概四十来岁的男人,身材保持的不错,头发梳得油光光的,穿着全套廉价的白色西装,笑容满面,戴着耳麦,一边领舞,一边喊着口令,同时抽空纠正那群人的动作,学舞的人以四、五十岁的中年女性居多,放在小推车上的音响播放着喧闹欢快的音乐,他们跳得投入,十分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