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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小说 > 穿成暴戾太子的团宠小娇包 > 第九十四回 夭折首代言

第九十四回 夭折首代言

记不差钱,不差实力,唯差一风雅之人提升品牌形象。

不然,再强的实力被别人提起,那也只能是“卖猪肉的”。

而李白此时正差代言证明自己的商业价值。

但云锦书几乎已经做好决定,并不打算为李白签下此代言。

“为什么,钱给的不够多啊?”

戒饭满脸疑惑地凑上来,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吗。

云锦书看了看眼前朗阔飘逸、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李白。

诗仙岂能代言猪肉。

他在21世纪的粉丝可不少呢。

若要被他们知道自己如此管理他的演诗事业,往后还要不要在圈里混了。

“这是太白兄出道以来的首个代言,需得慎之再慎。”

李白是张王牌,必须得用在恰当的地方。

且他是要往顶流方向走的诗人,绝不能在第一个代言上有任何闪失。

既要又群众影响力,有曝光度,能提升知名度,更关键要符合人设。

这样才能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往下走。

“一日三餐,肉不可少,倒也并不显得俗气。”

叶风望着云锦书认真思索的样子,笑着开口。

可云锦书却有不同意见。

今日代言了猪肉,明日便会有鸡肉驴肉鸭肉找上门来,后天说不定有烧饼馒头。

这与太白狂浪不羁、豪迈洒脱的人设不甚相符。

逼格下来了,就再也上不去了。

到底需要再仔细斟酌一番。

云锦书抬起头,盯着叶风的脸看了又看,叹了一口气。

“可惜了哇,可惜了你这张天选之脸,你若出道,代言肯定嗖嗖地过来。”

叶风眉眼弯弯,如同清风明月。

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我?绝对不行,我叶家向来傲骨豪情,战死沙场可以。我又不像太白兄有真本事,令出卖色相肯定不行。”

云锦书反驳他:“谁说出道就是出卖色相了,娱乐可兴国,颜值也是一种武器。”

“那就等需要我兴国之日再说吧。”

叶风耸耸肩。

他近日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云锦书不屑。

“说得铁骨铮铮,还不是整日流连烟花之地,怡红楼的门槛都快被你踩破了。”

这是男人的通病,总要做出一副义正严辞的君子样。

陆星画也这样。

口口声声多么心系朝政的样子,可整日里还不是净与孟引歌传绯闻了?

云锦书哼了一声,不再理叶风。

叶风却心中一跳,她对云锦书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可为时已晚。

抬眼望去,陆星禾鹿一样的晶亮眼睛已经有了点点湿意。

云锦书刹那恍过神来。

定是自己说叶风流连怡红楼,惹了小公主又不开心了。

可叶风,不是一向痛恨陆氏之人吗?

来去潇洒的他竟开始对陆星禾如此上心?

有戏哦。

云锦书眨眨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朱记猪肉尚未定下,这边厢又有人找上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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