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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不算妇女的。”

杏娘笑了笑,说:“其实当然可以只给一个青壮分四五亩地,可是考虑到下一条,所以才把青壮年女人也算进去。”

杏娘翻了几张纸,指着另一面写着鼓励寡妇再嫁之事的那面说:“不管是硕城还是阳城,都因战乱产生了许多寡妇,这些人年纪轻轻就要独自生活,一来可怜,二来却十分làng费。

听说有许多单身汉娶不起女人,又有寡妇为了许多因素考虑而独自生活。

如果上一条不论男女,只算青壮的田产赠予方法出台了的话,咱们就可以顺势鼓励寡妇再嫁,并以一亩地作为嫁妆。

这样,周边城镇里的寡妇和因为穷而没娶妻的单身汉们会不心动吗?到时候只怕大量的外来人口和新生儿就要出现在硕城里了。”

元瑕点头,不得不说只要这个消息一传出去,到时候周围城镇的农民定会蜂拥而至。反正于他而言,土地田产在谁手里都没差别,就算全部送出去给老百姓也没什么关系。

元瑕翻了翻杏娘写下来的一大串内容,才知道她说出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具体的执行步骤,人员登记,情况核实,土地丈量等都记录在纸上。只不过旁边有许多地方都被她画上了圈,表示此处还有待考察实际情况再决定。

然后元瑕就看到了关于安顿孤儿一项上的建议并未写完,就问她如何考虑的。

杏娘说自己有个初步想法:“燕州地处边陲,战乱频发。我想在这里,应该会有许多痛失孩子的老人家,所以我想如果能让这些人来□□是最好的了。

但是收养人年纪太大也不行,他们就没有抚养能力。所以最好能找到那些没有子嗣,又很难再生的夫妻领养最好。

到时候可以从硕城收上来的金银财宝中取出一部分,用来支付这些孩子的生存所需。

另外我还有个不成熟的想法,就是赠予每个孩子一亩田地,收养他们的人家能够自行耕耘这亩地。但是要与官府签订契约,不论男女,在孩子成年后都要把田地jiāo还孩子,否则孩子有权到官府状告养父母。

如果孩子走失或死亡,官府将会收回赠予的土地。

这样一来,起码保障了大部分孩子的生存,也不用担心有些坏心肠的□□拿了钱后就把孩子卖了的情况发生。”

元瑕一听就提出了其中的一点问题,问她:“难道官府每年都派人去查这些孩子的死活吗?”

杏娘想了想,回忆起来好像听沈主簿还是谁提过一次,就说:“官府每年不都有查粮官还是什么的官吏,负责每年勘察田地所有者的情况吗?到时候让他们顺便查小孩子的情况也可以的,毕竟这些小孩子才是田地的所有者,他们的领养者只有十多年的使用权而已。”

说完,杏娘又指着自己画圈的地方说道:“可是引进人口赠田地,鼓励寡妇再嫁也要土地,现在领养孤儿也要几百亩地,我担心硕城的田地有没有这么多?如果没有的话,那必然要将数目压下去,或者将三者去掉一项。”

元瑕想了想说:“引进人口和领养孤儿是摆在眼前的难题,为了保障以后的发展是不能去掉的。

至于鼓励寡妇再嫁,确实是一个能大幅度拉动人口增长的好办法。如果田地不够分,那用硕城里的无主财物奖励也能起到一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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