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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春秋决狱

敢的……

还没等他惊完,又有一阵疯语在耳边萦绕。

“儒家若要制衡朝堂,还需要以春秋大义,制裁不法之人!”

司匡转身。

见这位来自《周易》学派的儒家“高材生”面带疑惑。

神态庄严,眼神犀利,一字一顿,解释:“君可理解为——‘春秋决狱’!”

衡胡:“!!!”

衡胡瞳孔骤然收缩,眼睛亮了!

以春秋决狱?

这个说法挺新鲜。

色恭,礼至,作揖而拜。

请教,“敢问司公,此四字何解?”

“除了用我大汉律外,可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当然,亦可用儒家其他经典!”

“凡是大汉律中没有规定的,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大汉律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最后,微微一顿,总结用意,“以法,使儒学,深入百姓之心!可成就大一统之业!”

衡胡依旧维持着作揖的姿势,闭眼沉思。

理解有些模棱两可。

睁眼,轻呼,“公可否为学生举例?”

“可!”

“甲无子,捡一弃婴乙,养大之后,乙杀人,甲藏之!”司匡微微一笑,淡淡地问道:“应如何判甲?”

“根据大汉律令,藏凶者,当重刑!”衡胡睁开眼,沉声回答。

“若春秋决狱,则甲无罪,乙或偿命,或发配三千里充军!”

衡胡后退一步,灵光乍现,忽然想到了什么。

沉吟半晌。

眯着眼睛,吟诵,“《论语·子路》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正是!”

张仲躺在地上,连肾痛都忘了。

他双目发直,呆呆的盯着眼前这两个杀入此地的不法之徒。

嘴有些发干,咽了一口唾沫。

这两个人是个疯子吧?

不光杀大汉官吏,还能说出一套杀人脱罪的借口。

不过,他不以为然。

狗屁的春秋大义!

狗屁的春秋决狱!

陛下奉儒家为正统又如何?

法,终究是法!

把儒用到法上,那还是儒?

况且,你俩玩这一套,不怕法家找麻烦?

这俩疯子的言论,简直是在颠覆大汉朝堂‘、颠覆大汉律法!

张仲又看了看李伯的尸体,投去怜悯的目光。

纵横此地十几年的蔷夫,竟然被疯子随随便便取了性命。

悲哀啊!

同时,他又暗自庆幸。

庆幸自己好好配合了。

不能和疯子犟!

疯子做事,毫无顾忌!

张仲为了活下去,急忙换上一副笑容。

坐起来,笑嘻嘻地问道:“诸君,敢问,现在带路吗?”

司匡怒瞪了他一眼。

目光一转,笑着说道:“衡兄,正事要紧,先报仇。春秋决狱,以后再详讨!”

衡胡点点头,“善!”

见二人有离意。

张仲不敢怠慢,急匆匆地爬了起来。

在衣服上擦了擦左手上的油,拍了拍身上粘着的菜、豆粉。

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开始笑眯眯的引路。

……

两分钟后。

司匡与衡胡,跟着谄媚的张仲、以及吓破胆的守门士卒,共四个人,离开了蔷夫宅邸。

……

四人走后三分钟。

又有一个人影从蔷夫府邸窜了出来。

此人行动敏捷,毫不拖泥带水。

应该是受过专门训练的!

云层微动,皓月的光辉透露出一丝,恰巧照在了这个人的身上。

此人穿着打着补丁的麻布衣,左腰间配着一把锋利的银色短匕首。

乌黑色的头发用木簪盘了几下,后脑勺还梳着一个双平髻。

此人蹙着眉,粉嫩的小脸布满了凝重。

盯着三老所居之处,秀眉之下的双眸,犹如猎食的鹰隼一般阴狠。

若是几人没走,一定认得此人——斟酒的婢女。

刚才在角落瑟瑟发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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