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风了,我连绣一朵花都不会啊!”
她自小就像是个野孩子,对什么琴棋书画啊,女红啊,是完全地不敢兴趣。
眼下听风竟然让她去做什么披风,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可是小姐你之前说了,送给大人的礼物,不能太贵,因为你买不起,但又要有诚意,因为你怕大人会揍你,所以综合以上两个条件,亲手做的东西,既不贵,又诚意十足,除此之外,奴婢还真想不出更好的礼物了。”
再三权衡之下,苏如禾还是觉得,听风的这个主意,成本低,也比较拿得出手。
苏如禾决定待会儿出门的时候,顺道去成衣铺逛一下,先试着做起来。
若是最后失败了,大不了到生辰那一日,她将自己洗得白白嫩嫩地,主动送到容琛的跟前?
啊呀,这个礼物好生羞耻,光是想想这画面,苏如禾就觉得自己被污水给浸泡地全身是黑了。
为了她的小蛮腰着想,她还是乖乖地去做披风吧。
苏如禾带着抄好的《女则》去找容琛的时候,他已经去上朝了。
不过在上朝之前,他特意吩咐管家,若是苏如禾乖乖地全抄好了,便准许她出府,不过必须在天黑之前回来。
苏如禾又没打算在大理寺过夜,随口答应之后,便拉着听风出门了。
她们并未直接去大理寺,而是先绕了个弯,去成衣铺买缎子。
因为花的是苏如禾存了好久的零花钱,所以她心疼地跟剜自己的心头肉一般。
也就完全没有了挑选缎子的心思,还是听风挑了好一会儿,最后选了一件玄色的缎子。
依照听风的意思,这颜色做起来方便,而且最重要的是耐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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