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明显的共同点来。凶手选择目标的标准是什么?他百思不得其解。
当然,没有标准也是标准,就像王建仁之前说过的那句话:谁规定连环杀人的行为一定要有所意义?
用正常逻辑去揣测杀人犯的思维,这本身就是最有违逻辑的可笑行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