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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丁疾

将他全身的血液点燃。

丁疾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浑身肌肉时紧时松,平时握在手中无比沉重的钢枪,此刻却犹如轻飘飘的棉花一样。

踏——踏——踏——

黑色的高帮战靴踩踏在泥土地上,发出整齐的鼓点,这是他们流了无数汗水,挨了无数军棍形成的肌肉记忆。

无论何时,阵形不能乱,脚步不能乱!

一个人是一个脚步,十个人是一个脚步,一百个人是一个脚步,一千个人也是一个脚步。

桦木杆制作的枪杆微微弯曲,雪亮的枪头轻轻的颤动。

“胜!”

大胜军第一排的军士齐齐呐喊,浑身肌肉紧绷,握住枪杆的双手携带着前冲之力,奋力的将手中的长枪送了出去!

颤动的枪尖犹如毒蛇,撕裂了秦军前排士兵身上的甲胄,刺穿了秦军的血肉。

敌人的血液,顺着枪尖上的三棱血槽激射而出。

鲜血瞬间染红了枪杆,染红了丁疾眼前的世界。

这批枪头,全部是采用现代的不锈钢。

而且是420的刃具级马氏体钢,这种钢在现代,常被用来做外科手术刀具。

黄贺买的是不开封的枪头,但是拿到秦朝,稍稍打磨,就是无往而不利的杀人利器!

甫一接触,秦军便倒下了三十多人。

他们全部被锋利的长矛刺穿心肺或是喉咙,想活命已然成了一种奢望。

丁疾眼睁睁的看着秦军的长戈刺过来,强大的力道撞的他胸口发闷,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

但是也仅此而已。

第一轮的冲撞,秦军的长戈根本无法刺穿大胜军的防爆铠甲,可大胜军的长矛却能轻而易举的撕裂他们的甲胄。

这无关乎战阵严谨、士气高低,纯粹是因为武器和防具的巨大差距。

这样大的差距,使得秦军整个军队都受到了刺激。

他们不信邪的发起了第二轮攻击,第二排的长戈手再次出击。

呯——

更多的长矛刺进了秦军的身体,丁疾拔枪挺立,他身后的长枪手从间隙中跨出,一枪捅进了敌军的小腹。

第三枪!

第四枪!

越来越多的大胜军涌了出来,越来越多的秦军倒下。

秦军的惨叫声,大胜军的闷哼声,此起彼伏。

四溅的鲜血,染红了丁疾的头盔。

他顾不得抹去面罩上淋漓的鲜血,机械的抽动枪杆,将它们送入一个又一个敌军的胸膛。

一个秦军长戟手咽喉被丁疾的长枪刺穿,身体犹如通了电一样抽搐,随着枪头抽出,那名长戟手噗通倒地,身体无意识的扭动了几下,鲜血从脖颈处流出,跟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

大胜军没有设置其他的兵种。

他们有防爆盔甲,防爆盾牌,所以就取消了盾兵。

同时因为锋利无比的枪头,他们又取消了青铜剑手。

这五千名大胜军,全部是长枪手。

他们的枪头,全部是来自现代工艺的420刃具级马氏体钢。

这些时日,这一万多大胜军没有干别的事情,就是在训练出枪、收枪,整齐划一,听从命令。

他们就如同一部精密的杀人机器,按部就班,丝毫不乱。

看着秦军成片成片的倒下,周文激动的心开始平稳下来,他觉得自己的存在可有可无。

的确,手底下有这样一批杀人机器,谁来驾驶这台机器,都一样。

周市觉得,就是栓条狗,这仗都能赢。

五千大胜军对阵一万大秦军,原本应该异常激烈的战斗,因为几件武器的出现,战斗出现了一面倒的状态。

很快,秦军的战鼓响起,损失惨重的长戈手迅速后退,武器更短,甲胄更精良的长戟手涌了上来。

长戟手的武器短,用一只手也能拿住,更适合短兵相接。

丁疾记不清这是第几个死在自己枪下的秦军,他就是听着军号声,抽枪、出枪,再抽枪,再出枪。

这么长时间了,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干涩的眼睛里浸湿了汗水。

全包围的防暴头盔保密性很好,这样带来的一个副作用就是不容易散热。

而打仗又是一项超级剧烈的运动,这人一运动就会出汗。

丁疾不敢去擦,因为秦军还没有溃败。

秦军不愧为天下第一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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