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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入主天京

海军陆战队夜袭天王府,洪天贵福以下,包括蒙得恩、李春发等人尽皆伏诛。

太平军的抵抗比预想中的要微弱,除了秦日纲部的燕殿,其他太平军大多一触即溃。只因革命军人少,尚未全部占领天京。

战至第三天,第二波革命军援军,包括两千名近卫师官兵、三千名海军陆战队员,相继抵达天京。革命军入主天京,至此已成定局。

天京人苦太平军久矣。革命军所到之处,广为张贴告示,宣布禁绝拜上帝会,废除圣库、男女别营、酷刑等有违人伦的制度;又大力招抚太平军,只要太平军肯投降,革命军将继往不咎……

天京百姓人心大快,箪食壶浆欢迎革命军入城。各处太平军或逃散,或投降,鲜有抵抗者。

秦日纲率领燕殿兵马象征性地抵抗了一番。听说洪天贵福已死,秦日纲随即放弃抵抗,带兵逃出了天京城。

杨烜则率军入驻天王府,开始接管各处城防,收拢人心,着手战后重建。

天京城在短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太平天国的首都,实行严格的政教合一。经历过天京事变的血雨腥风,革命军乘虚而入,推翻了太平天国的所有制度。

不过,太平天国的拜上帝会、圣库、男女别营等制度,在天京军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正常情况下,没有三年五载,似乎难以治愈这种伤痕。

这天,一个妇女来到天王府前敲登闻鼓,为丈夫鸣冤。太平天国制度,在各地设置登闻鼓,草民可击鼓鸣冤。

这妇女是广西人,丈夫是太平天国京官,官职为“典镌刻”,负责刊刻诏旨书籍。他之前负责校正一本新书,一不留心忘了太平天国的避讳,连用“镜”、“师”两个讳字。

华夏封建王朝历来都有讳字的传统。例如,湘军水师大将杨载福,日后避同治帝的名讳,便改名杨岳斌。

不过,封建王朝避讳不多,一般只避讳皇帝本人的名字,以显示皇上的至高无上。有些皇帝为了显示自己的仁慈,一登基便把名字改为生僻字,明朝的皇帝便是如此。

但在太平天国,讳字极多。例如,为避天父“耶火华”,把耶用“乎”或“也”代替,把“火”用“炎”字代替,把“华”用“花”字代替。甚至,因洪秀全的大哥为耶稣,民间就连“大哥”二字都不能说。

那位“典镌刻”误用的“镜”、“师”两字,镜字为洪秀全父亲的名字,师只可用于先师、后师、军师,其他都得用“司”字代替。

太平天国刑罚极严。这位“典镌刻”用错两个字,所印书籍已经流传出去。按照太平天国的刑律,他妥妥地要挨几百杖刑,非死不可。

即便会死,这位“典镌刻”仍然要感谢天父开恩,让他得以保留全尸。

太平天国的刑罚,只有死刑和枷杖两种。枷刑用于较轻的犯罪。杖刑表面上与死刑有所区别,实际常常杖毙犯人,也可以说是死刑的一种。

至于死刑,花样更多。最重的是“点天灯”,其次是五马分尸,再次是“桩沙”、“剥皮”,最后是斩首示众。

“点天灯”属于太平天国的独创,比凌迟处死还要残暴,堪称是中国古代最为残暴的刑罚,共分为四步:

第一步,“做粽子”,用棉纸把犯人层层包裹起来,只露出口鼻供呼吸之用。

第二步,“做油条”,把裹了棉纸的犯人放到麻油或桐油缸里浸泡,整个人都变成了油人。

第三步,“做蜡烛”,将泡在油缸里的犯人身上涂上一层厚厚的松脂和白蜡,这两者都是易燃物,也是民间做蜡烛的常用原料。

第四步,“点天灯”,将犯人捆绑起来,绑在旗杆或柱子上。此时,犯人尚有气息。但是甫一燃火,瞬间成为一个长长火苗,不一会便燃烧成灰烬。

“点天灯”给人的视觉及心理上的冲击是非常震撼的,是太平军恐吓军民、制造恐怖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刑罚,为杨秀清所独享,即“黜为奴”。譬如太平天国燕王秦日纲,因在田家镇之战中战败,便被杨秀清“黜为奴”,贬为奴隶。

太平天国刑罚苛刻,早已是天怒人怨。

因天京事变,朝局混乱,本该接受杖刑的“典镌刻”侥幸躲过一劫,此刻仍被关在大狱里。

杨烜听说后,灵动一动,准备趁此机会大做文章,收服民心。他让人找来广西妇女,说道:“大姐,您放心。这件事情我管定了。不过,此事能否成功,还得看您能否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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