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是蒋旭的曾祖父创建,j/k别馆的名字来源于曾祖父和曾祖母姓氏的首字母,有很浓厚的历史意义,据说蒋旭的父母当年也是在这里举行的婚礼。
所以可见,此番将婚礼定在此处,蒋旭对这场婚姻的重视程度。既是联姻,就要给出最高的规格,投资越大,效益越高。
这话不是麦荞说的,是蒋旭亲口告诉她的。
而她只对他说了四个字,“你再想想。”
……
这一日,t市权贵云集在此,声势之浩大,前所未有。麦荞虽然是跟梁子俊坐一辆车来的,但她很明智的选择了提早一步下车。
此时躲在角落里默默无闻的她,远远看梁子俊被众人围着,愈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正确。新郎在休息区候场,全场梁子俊独领风骚,可谓出尽了风头。
秋天,似乎是一个特别容易让人感伤的季节。一座大堂,相隔之远,距离模糊的让她忽然想起了年少时候的梁子俊。那个时候的梁子俊,笑起来右脸颊上会现出浅浅的梨涡,一双眼睛也像月牙一般弯弯的。那个少年总是充满阳光、充满欢笑,充满了让人心跳的悸动。如今仔细想想,一眨眼他也到了而立之年。举手投足间愈发的成熟,行为处事愈发的果断。
早不是当初那个虽然青涩,却对她有着致命吸引力的少年。
肩膀忽然一沉,麦荞惊了一下,迫不得已打断对往昔的沉思,缓了一下回过头去,肩膀上那只手的主人冲她展颜一笑,“嗨,好久不见,麦小姐。”
……
她戴着大大的黑色帽子,栗棕色的大卷发乖顺的披散在肩上,太阳镜占据了大半张脸,麦荞微愣了一下,“沈小姐?”
沈念呵呵一笑,“麦小姐还记得我,是我,沈念。”
沈念在麦荞身边坐下,一身得体的礼服,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躯,她甫一坐下,便流露出万千的风姿。麦荞对她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尤物,所以实在想象不出,当年的她到底是怎样一副样子,居然被蒋旭形容为土包子。
典礼仪式已经开始了,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没有电视剧里面的桥段,横空杀出个程咬金,大喊,我反对。
说实话,麦荞一开始是有点隐隐担心的,她记得沈念曾经说过,她答应一个人永远都不会再见这个圈子里的人,她今天这样大胆的出现在这里,她以为她是来搅局的,偷偷关注着她,生怕她一时兴起起了什么幺蛾子。直到新郎新娘说出我愿意,她才松了口气。
结婚典礼完毕,沈念侧过头看着她,提议,“典礼结束了,我们出去坐坐?”
麦荞没有犹豫,点点头,“好。”
……
麦荞很惊讶沈念对j/k别馆的熟悉,她说,别馆后院有一间二百平米左右的玻璃房子,里面种的全是妖艳的红玫瑰。
“那地方挺美的,也安静,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说说话怎么样?”
麦荞点点头。
两个人一壁走着,麦荞偶尔瞥她一眼,她始终沉默,优雅的让人心醉,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一路的沉默,鼻尖浓浓的花香。
她忽然开口说,这地方不能久待,否则很容易嗅觉不灵敏。
麦荞笑,“那沈小姐带我来这里的意思……”
“我是来道歉的。”沈念笑的美丽,“对不起,麦小姐,我骗了你,其实,我早就认识你。更确切的说,早派人调查过你。你很吃惊是吗?梁氏在t市一手遮天,梁夫人随随便便被我这种小人物调查。不错,t市确实是梁氏的天下,但说到底,麦小姐是g市的人,而g市,是卓氏的天下。”
麦荞平静的开口,“所以呢?”
“麦小姐不要误会,也不要生气,我只是想知道,能让蒋旭再次动心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麦小姐与我想象的完全不同,我对你也没有恶意,我只是单纯的想知道,我到底是输在了什么样人的手上。”
“你没有输在我的手上。”麦荞看着她,“你们分手后的一年,我们才相遇,而那时,他也不过只是帮了我一个忙而已。”
“我知道。”沈念笑,“但你知道,他那个人,对女人的定义只有两个,喜欢的、有用的。很显然,你是前者。”
“我们只是朋友,至亲密友。”
沈念忽然不再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话锋一转,指着身后盛放的玫瑰问,“你知道它们为什么存在吗?”
“因为我喜欢。”
她笑道,“这座玻璃房子是为我而建,只可惜它还没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