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准备撤离,卡纳斯不禁心中发狠。可恶!杀了殿下的人,还想走?于是,他马上下令加快冲锋。接着,他看到有差不多一万人的部队分出来向自己方向迎过来,再看到他们盾牌上面那斗大的“1”字,更不疑有他,认为这是尼亚哥夫壮士断臂之举,所以更放心地冲过去。
战马,在奔腾!热血,在沸腾!
拥有全利卡纳最精良装备的雪鹰军团,发动了铺天盖地的猛烈冲锋。跟希曼的重骑兵一样,雪鹰骑士也是从马蹄武装到骑士的头顶。厚厚的马甲,一直垂到马的小腿附近。但跟希曼人不同的是,雪鹰骑士的盔甲是用一种比较稀有的异合金做的,重量更轻,硬度更大。这年头,一把不错的钢剑大约要二十来个银币。但,武装一个雪鹰骑士竟然要几十个金币。所以有人说过一句毫不夸张的话:“黄金狮鹫骑士和雪鹰骑士,都是用金子铸成的。”所以,如此高昂的花费,也只有王族的军团才有资格和有能力去承担了。
雪鹰骑士们挥舞着满带杀意的长剑,应和着呼唏的烈风,一同卷入最前头的希曼步兵方阵里面。断掉的长矛,留在了骑士的身上。沉重的身躯,倒下了。但更多的后来者,把敌人砍成了碎末,将其投到血色的地狱中去。不断有骑士飞跌下马,但数倍于其的敌人也接踵倒下。
银色的雪鹰军团如烈风、如暴雨、如急电,迅速破开了这个万人方阵。但正当卡纳斯想挥军追击之时,却发现:金色的亮光,已经超越了自己的部队,赶到前头去了。
“罗特尔那混蛋!”心知罗特尔是来抢功劳的,卡纳斯也不甘落后,催促军士抛弃眼前这些乱兵,赶向尼亚哥夫的本队。
本来,罗特尔对尼亚哥夫也是颇有顾虑的。但看到卡纳斯的部队轻易干掉眼前这支万人队,再看到在另一边的希曼旧营寨那里,有不少士兵逃走,所以就开始放下心来。再转念一想:经过连日攻城,希曼人大约只剩七万步兵,而刚才再没了一万。在这广阔的平原上,步兵根本无法摆脱骑兵的追击,况且唯一相对安全的地方,是十多公里外的一座小城。眼看伯伦的骑兵也跟在自己后面到了,所以就干脆挥军抢功。
看见气势汹汹地扑过来的黄金狮鹫和雪鹰军团,尼亚哥夫搔头了。“哎呀!十二军果然靠不住。唔唔!不错的年轻人嘛!不过,太嫩了点。传令,前军和中军继续撤离,后卫依计摆阵。”于是,希曼的后卫部队变阵了。
面对尼亚哥夫那兵分三层的后卫队伍,两个军团不约而同地采用强攻的战术,将其阵势一破再破。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简简单单三层防线,却像永远也破不完似的。原来,尼亚哥夫让部队每隔七八十米就组结一条防线。当骑兵力图突破第一条防线的时候,其它人就逃跑。等第一条防线开始被破开的时候,第二条防线就已经组成了。而被破掉防线之后的士兵,就绕道逃走,然后在第三条后面再组成防线。
于是,英勇的利卡纳骑士,却往往在破掉敌人的防线之后,却马上被下一条防线放出来的弓箭所攻击。而且,骑士们还遭到了尼亚哥夫的新式武器的痛击,那是一种奇特的双头两刃枪。这种长一米多的特制短枪,枪杆的两头都是利刃,在跑动中的步兵,只需从大盾上把枪抽出来,然后顺势往前斜插在地上。那么,从后面杀来的骑兵,只要经过短枪所在地,马匹的肚子就会被向后斜指的另一个枪头所破开。就这样,前锋的冲击力被不断地削弱。
但,卡纳斯也不是笨蛋,发现势头不对,马上把军团分成两队,轮流追击敌人,而罗特尔也照样跟着做。结果变成了四队的骑兵,追击三道防线的局面。但由于骑兵的速度远快于步兵,所以很快地,尼亚哥夫的那支差不多一万人的后卫部队完蛋了。
胜利当前,两人不禁心中窃喜,可他们却没有发现,由于两军团的拼命追击,现在整支利卡纳军,已经被拉成一个长长的“1字形”。其实,伯伦也很想叫住他们,但无奈传令兵的马速跟他们一样,而在狂奔中的他们也无心看后面天空中的信号。无端吹响退兵号又会影响军心,同时等于变相放跑尼亚哥夫。结果就形成了现在这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