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送至省厅技术部门做相应的技术比对,证实陈彬公司所在地即临江街30号就是“11·2”案件的第1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就是在此开枪杀死陈彬,后将他的尸体扔进了不足百米远的江水里。
紧接着,专案组兵分两组,1组人马,以临江街30号为中心向周围商家及群众了解1周以来陈彬的公司情况;另1组人马,重点查找陈彬的雇员张鹏。
陈彬遇害,张鹏杳无踪影,因此张鹏有重大作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