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角放了黄毛他们一马。
我在写他们的时候,其实写了很多,为的就是表现出他们并不是那种会谋财还害命的人。为后面主角不杀他们做了一定的铺垫。
杀人,嘴上说的简单,对书评头论足也简单,可主角所处的是现实,杀人,内心那一关不是那么容易过的。
除非是变态,那就当我没说。
尤其是主角刚杀过一个。
他不亲自动手,也将他们交给黑夜了啊。
树林里黑夜多危险,不用多言。
至于他们能活着,那是他们运气好。
当然,主要是我这个作者需要他们活着。
因为原本主角去关东前还会来一趟黑市的,而那两个人在其中还有比较重要的戏份。
同时那段情节也是为后面依江镇的覆灭做铺垫用的。
我觉得这样的情节安排会更好一点,减弱突兀感。
不过后面由于正在首秀,成绩不好我有点焦虑,因此就加快了主线进程直接去关东了,这段支线就被我狠心砍掉了。
现在想想,是有点后悔。
这就当是我作为新人,不成熟的教训吧。
至于其他的情节,我自认为都设计的不错。
我一直觉得我写的不是同人文,因为将宝可梦这层皮扒掉,换成玄幻那样的,我这完全可以说就是一本纯纯的御兽文。
也因此,我需要花大量时间去想情节。
其他精灵同人文,随便跟着动漫的旅行线,只要稍微改改,不用动脑子,还能有一堆好评。
这种书,我初看一本时觉得还有趣,看第二本就完全看不下去了。
所以我不允许自己写这种看过后就不想再看的东西,我要写出一点自己的东西,就当是我为写下一本书练手了。
一路走来,我收获过鼓励,收获过谩骂,初时我可能会因为这些影响到心态,现在我已经能坦然面对了。
哪里写得好或不好,我自己清楚。
那些差评说得对不对,我也懒得再解释什么。
只能说作者和读者,看到的天然就不同。
去留随意就好。
当然,喜欢本书的人,我也感谢你们的支持。
最后,应大家的建议,我建了一个裙,574634039。
能看到百万字这里的,我认为才是真正喜欢本书的人,大家在一个群才有意思。
顺便,我也想看看本书的忠实读者能有多少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