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房间里温暖的炉火,才能驱散那要人命的寒意。
“今年的冬天,真冷啊...
房间里,一炉炭火正在燃烧。
旅长乔伊正坐在火炉旁,温着烈酒,烤着牛肉。
这样的生活看起来很惬意,实则并不好过。
卖给楚雄的那批军火,让他过上了一段时间纸醉金迷的好日子。
可他手底下的士兵太多了。
那些钱,一个人用可以用很久,可一百个一千个人用,很快就花没了。
虽然受大环境的影响,之前的生活也过的清贫。
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已经习惯了纸醉金迷的日子,如今再让他过穷日子,可是难了。
“只剩下两万了,估计省着点还能用一个月。
两万美金,即便在这样的时候,也能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一年。
可你要是挥霍的话,恐怕一天就能花完。
以后的路,他没有想,他只知道,现在自己快没钱了,必须要想办法多弄一些。
很快,房门打开,一个穿着老旧棉袄的大胡子男人掀开厚厚的门帘走了进来。
“就只有你一个人吗?”乔伊旅长问道。
那大胡子是上校军衔,军衔并不比他的更低,可从穿着上来看,可是比他差多了。
曾经同样落魄的旅长乔伊,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月有钱的花花公子。
那一身的装扮,没有一件不是名牌。
大胡子上校坐下来之后,立马就将炉子上的酒夺来,给自己狠狠灌了一口。
直到酒壶里空了,他才长舒一口气,感觉颇为过瘾。
他擦了擦胡子上的酒水,说道:“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说着,他又盯上了乔伊旅长脚上的那双靴子。
他记得,这双靴子曾经出现在莫斯科奢侈品店的展柜上,那一年,他曾在那家店的门口驻足了很久。
他曾发誓,自己早晚也要买一双这样的靴子。
可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自己却只能穿一双打了七个补丁的破棉布鞋。
“你喜欢这双靴子?”乔伊旅长问道....
大胡子上校那深邃的目光中,出现了些许追忆,他点点头道:“在许多年前,我的梦想曾是把它买下来,只可惜,那时候它很贵。
乔伊旅长笑道:“现在也不便宜,这双靴子要了我一万美金。
一万美金的靴子,贵的不是其材质。
就算是拿老虎皮来做,也绝对卖不来这个价格。
之所以值钱,是因为这双靴子是已故著名时装设计师路易德朗的作品。
当它摆在那家奢侈品店里的展架上的时候,路易德朗已经死了十几年了。
这双靴子,从某从意义上来说,算是半个古董。
如果不是保养的好,恐怕早就烂了。
“你如果喜欢,我可以送给你,我们的脚只差半码,你应该穿得上。”乔伊旅长笑道。
他看出了大胡子上校眼里的期盼。
实际上,他就是因为知道这件事,才故意去买的这双靴子。
因为之后来的几个人分量都很重,他怕自己一个人劝不下来,自然要给自己找一个盟友。
这地方距离大胡子上校住的地方只有不到五百米,他当然会是第一个来,也自然会注意到那双自己曾无比渴望的靴子。
这一切,都在乔伊旅长的设计中。
他很大方的直接将靴子摘了下来,强行送给了大胡子上校。
“不用客气,只要弄了钱,这样的靴子你可以买一面墙都没问题。”
这话当然是夸张着说的,但也让大胡子上校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