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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进学

家里的粮食都收割完毕了,今年蒙老天爷眷顾,是近几年难得的一个丰收年。全村老少都喜气洋洋地。每家每户几乎都在算着这多收的三五斗换来的银钱能给家里添置些什么。而孙博昌家除了丰收之外,也即将迎来一件大事,那就是孙大雷的进学之事。对于古人来说读书是件大事,传说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 是因为仓颉造字使得人们对自然失去了朴素的敬畏,不再满足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文字的力量,在于它能够客观的记录下当时发生的事件,这就将历史和经验固定并保存下来了,经过积累和分析,就能提炼出知识。文字在人类进步的历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在古代,要读书认字那是很不容易的,还好如今的大荣朝已经有了活字印刷,才使得书本的价格大大下降,可是即便如此,在古人的理念中,识字的人那就是不得了的人。所以即使孙大雷只是进学堂启蒙,那也是一件全家都要认真对待的事情。王氏先到之前父亲教过书的那家书塾去了一趟,通过认识的先生给大雷报上了名,接着跟三妹忙活了两天给他缝了两套书生穿的衣服,因为学生是要在书塾里住宿的,每十天的最后两天可以回家休沐,所以还得准备被褥。换洗的里衣,日常用具等等。孙钰还给设计了两种书包,一种是斜挎的,平时从宿舍去课堂可以用,另外一种是双肩背的,休沐的时候回家来可以背。她打算让二哥先做模特,到时候一定有同学会问起,这不又是一个生意?大雷心中很是激动,不过这两天他不知道为了什么,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没出来。一直到第二天傍晚,他才出来,却又把孙钰叫了进来,悄悄塞给她一件东西,孙钰接过来一看,是一串手串,上面一粒一粒的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的宝石,却是漂亮的雨花石。孙钰记得前世还是在读大学的时候到南京的雨花台才看见,但是后来就越来越少了。这雨花石看起来就像玛瑙一样,石头里面还有各种天然形成的纹样,通常颜色都很艳丽。到后来因为稀少,所以有很多人工仿制的,但是颜色就没有那么自然了。这一串手串上的石头每一颗都差不多大小,而且几乎没有瑕疵,一看就是经过精心挑选出来的,大雷看着孙钰说:“大丫,不管你是谁,但是我永远是你二哥,谢谢你为这个家做了这么多。二哥现在没有别的本事,只能送你这条手串,等我以后有出息了,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孙钰听得一个趔趄,要说这聪明人就是不一样哈,他居然能感觉出自己不一样了,不像家里其他那几位,还真就相信了神仙点拨。不过装还是要装一下的,她清了清嗓子说:“二哥,你在说啥呢?我不就是大丫么?啥辛苦不辛苦的,都是为了家里,你以后努力读书,等你当上大官儿了,买两个丫鬟伺候着我,好不?” “以前的大丫根本不可能提出让娘教全家识字这样的主意,更别说能跟繁漪阁的东家谈成生意呢。” “呃。。。咳咳,二哥,你别想那么多了,反正我现在就只想多赚点钱把家里变得越来越好。” “我信你,哥以后不说能当多大的官,但是一定会努力读书,至少也要考上个秀才举人,这样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孙钰心说,咱们家有三个男的,娘那张嘴也是特别利索的,说实话这村里也没什么人能欺负得了我们好嘛。。。不过。。。孙钰低头看了看这个手串,的确是漂亮啊。她又抬头看着孙大雷说:“二哥,” “啥?” “你让先生给你改个名字吧。顺便把大哥的名字也改了。哎哟,二哥,你别说翻脸就翻脸啊,我这都是为你好啊,你当官了不能再叫个这么雷人的名字啊。。。娘,救命啊,哈哈哈” 孙钰边笑边逃出去搬救兵。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好像也没有太悲惨嘛。

到了去学堂的那一日,孙钰早早和王氏、孙博昌、孙大雷一起坐上马车,一路上只有她没心没肺地在打瞌睡,脑袋就跟小鸡啄米似地一冲一冲,另外三个人则多少有点紧张。等到了书塾门口,孙钰让伙计先把马车赶去繁漪阁歇一歇,就和爹娘一起送孙大雷进去。手上还提着给先生的礼物。孙大雷因为才刚开始学习,所以进的是启蒙的班级,门童先带着他们到了先生的房间,先生姓贾,与王氏也认识,略微问了大雷几句,沉吟了一下对王氏说:“王家姑娘,你家二小子是才开始学认字的?” “是啊,说来惭愧,是侄女自己在家教的。” “难怪他的路数是正统的,你爹是有才学的,你自己当年是你爹亲自教的,这孩子的底子比很多乱七八糟的学堂教出来的强。不过毕竟时日尚短,还是要好好磨炼。书塾分为四级,天地玄黄,依次由高到低,本来他进的是黄字二班,如今我看他可以直接到玄字一班,那里刚好有个名额,我亲自去与山长说。” 说完又看向大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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