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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小说 > 穿越之日月照我隋唐路 > 第86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

第86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

胜。

现,广征建康城跑路达人一枚,不乘舟马,悄然而行。能办到者,赏黄金百两、美女若干、豪宅一套。

不一会儿,有人就将那皇榜给揭下来了!

伞奴!

次日晨,天色还黑乎乎的,伞奴同志就拿着刺史大人的回函,扣响城门。

一百三十多里,粗略合计,在后世也得要六十公里左右!

隋唐时期的一里,约合一千五六百年后的540米。

阿布前世的著名马拉松全程是多少?

42.195公里。

跑完全程马拉松的标准成绩要求是多少?

29岁以下男子,精英级3小时24分,一级4小时3分,二级4小时53分,三级完赛。

小伞奴,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少年!

白天下班也得到日暮,也就是现在的六点半左右。

给他跑,中途不吃饭不撒尿不喝水,跨山岗过草地走桥梁,路上再过过检查站,扣建康城城门,再检查核实身份,再到刺史府,等回函,后出城,跑……

这,可是不止两个马拉松的路程啊!

人家伞奴儿,就给办得明明白白的,脸不红,气不喘,胜似闲庭信步!

苍天啊,大地啊,您降下的人才咋就这么能呢?

这是妥妥的精英级别中的战斗英哦!

非洲草原上的穷哥儿们,你们确信能干过哦们大中国这位才十多岁的小伞奴吗?

然后,小伞奴就竹筒吐豆子,全部坦白。

日暮下班,晚上动身;翻下城墙,爬上城墙;偷了抢了,回来撑伞。

“坦白从宽,人才难得啊!”

陈后主龙颜大悦,惊为天人。

从此之后,身怀绝技、武功惊人、日行五百、年少英雄的小伞奴,正式成为陈后主的眼中红人。

这时候的伞奴,还是伞奴。

可虽然还是一名没有名字的伞奴,但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撑伞的小奴隶了!

后来,因为南陈朝被强拆的缘故,渐渐青年化的小伞奴,成为大隋的光荣一兵。

特种侦察兵!

他作战勇敢、聪明伶俐,深入险境,屡立新功!

哇塞,怎么看怎么像前世的阿布!

只是,没有阿布那么帅罢了。

最值得江湖传唱的事迹,就是曾经在前出侦查时,被对方三十几个特种兵给抓住,绑得扎扎实实准备带走挖掘秘密。

在押送途中,见特种兵们正在吃饭,于是小伞奴祭出绝对的演技,哀求也给他来点,否则实在是走不动了!

有个圣母心的特种兵,也不说直接给他嘴里塞个汤饼啥的,竟然给他松了绳子解了绑。

啊呀,危险!

一眨眼的功夫,圣母特种兵就捂着脖子张着嘴,倒下了。

最后的一幕,是看见那个饿的快断气的俘虏,扬起自己那把带血的腰刀,划着一道孤光,砍向自己的同伴特种兵!

如电,如鬼!

回来的时候,伞奴拎着一个包袱。

打开一看,是三十多个鼻子。

隋军大统领,被惊得目瞪口呆。

小伞奴一战成名,终于成为大隋朝的一名军官。后来,跟随大军北征突厥,东去戡乱,这功劳是越积越多。

当今皇帝,异常喜爱这个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的粗人,将耿直的青年伞奴提拔为右屯卫大将军,正三品。

赐姓麦,因擅长使一把一百八十斤重的大铁杖,是故名铁杖。

大将军麦铁杖,从此成为隋帝麾下一英俊獒犬,伴随杨广狩猎四方。

这段时间,麦铁杖正随着隋帝广去西边看江山去,留下十四五岁的儿子麦梦才在家里闲晃荡。

麦梦才,大将军的儿子,天生一个武学种子,性格极其类似于他爹,但却没有像他爹那样大字不识。

这小子,极骁捷,善使杖;马上马下,无不精通;不拘小节,颇有文采。

尝于禅寺十余丈高竿拍之而上,系绳于顶。时人骇异,号为“飞仙”。又因其在东京南城,打败豪杰无数,又称麦霸!

他这性子,自然是有东京城内高官子弟的衙内纨绔之气。

这也怨不得孩子们,能管住这些小兔崽子的人,都常年在外做官、作战,所以疏于管教。

如果不是那种累世大族、世家子弟,没有在家的长辈监管着,那还不得放了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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