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颜色的盔甲可不多见。
不多见的另一种意思是这盔甲在战场上很显眼,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攻击目标。
不过年轻人身上的盔甲并无任何擦痕,显然这是一副全新的盔甲;
或者是一副从未上过战场的盔甲。
“有兽族来袭,斯坦利爵士。
“我会派人护送您离开。”
团长显然很尊敬这个年轻人。
“不,我才不走。”
年轻人激动地挥舞着双手。
“我来这里就是与兽族作战的,我要上前线!”
他拔出了腰间长剑。
长剑出鞘那一刻,熊熊烈火自剑上腾起。
好家伙,这年轻人有点东西啊。
高登判断这个斯坦利一定是某个大贵族家的孩子,否则不会有这么漂亮的盔甲,也不会让团长这么尊敬他,大战在即了竟然想得是先把他送走。
“这...”
团长颇为为难。
要是此人死在了自己这边,自己这辈子都别想成为一个有封地的男爵了。
这些公子哥真是的,一个个对自己的实力没点数吗?一定要往最危险的地方跑。
团长与年轻人陷入争论,信使与高登顺势离开。
“我愿意相信你说的话,但确实缺少有说服力的证据,不能怪团长。”
信使与高登坐在一棵大树底下。
作为从兽族包围圈中杀出的人,他两现在反而没有事情干了。
“不赖他,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兽族骑兵占领边疆关隘,我也不会相信此刻有一支兽族万人骑兵横行在你们国家内部。”
高登确实不怪团长,因为他已经有了新的目标。
无论从地位还是脑子来看,那个花架子斯坦利明显是个更适合说服的目标。
“你在这里有一些人脉的吧?”
高登贱兮兮地凑到信使的名字。
“是有一些朋友,怎么了?”
“去打听打听,那个斯坦利是什么来头。”
信使不知道高登的意图,但出于对救命恩人的信任,他还是找了一些朋友。
幸运的是斯坦利是个高调的公子哥,因此高登很快获得了他的信息。
斯坦利是来自王都某个大伯爵甚至某个大公爵的孩子,一心想要上战场建功立业;
团长不知废了多大功夫才把这么个公子哥请到这儿,估计是想和人家搞好关系,然后走人家父亲的路子向上爬吧。
依团长的意思,本来是让斯坦利在阵地上逛一逛,找几只小野怪杀一杀,哄人家开心就得了;
毕竟自己这个团位于帝国和弗埃尔王朝的边境,现在两国都面临兽族进攻,弗埃尔王朝不会在这个时间打过来,安全地很。
结果天知道,兽族突然打了过来。
霎时间,这个斯坦利就成了烫手的山芋。
“背景过硬,一心想要立功,这妥妥的大肥羊,呸,最好的合作伙伴啊。”
高登修改计划。
首先,他决定抱上斯坦利这根大腿,让他看到兽族骑兵;
其次,说服他,让他回王都将此事告知他那伯爵或公爵父亲;
最后,通过斯坦利父亲将此事传播至帝国最高层。
这条路可比走团长那条层层汇报的路快多了。
...
“哎,可惜我的长剑,现在还没有饮血的机会。”
肥羊,不,是斯坦利爵士正在房中擦拭着自己的长剑。
最终他拗不过团长,答应不和他一起出去。
少爷您大概忘了,前几天您去砍一只兔妖,连挥三剑都被对方躲开,可不是没机会饮血吗...身边侍从默默吐槽。
“可惜啊,可惜,这么好的地方就要毁于战火。”
一声长叹从窗外传来。
“外面是谁?”
斯坦利问道。
“应该是一个士兵,少爷放心,我这就将他轰开。”
侍从躬身回应。
团长不是下令不让普通士兵靠近这里吗?这是哪来新兵不懂规矩?
“不,把他叫进来,我有事要问问他。”
斯坦利这几日在营地里都快闲出屁了,因此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心。
“是。”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人被侍从带到斯坦利面前。
他年纪和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