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一脸痴呆的样子,母亲忍不住踮起脚尖,在我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骂道:“臭小子,我说什么你都信啊?”
我哭丧着脸道:“从小到大,也没人说我是捡来的啊!”
母亲彻底无语了,道:“等你回到阴间,问问你奶奶,你是不是我生的?当时还是你奶奶接生的,你这个混蛋!”
我松了口气,道:“我就说嘛,我和二姐是双胞胎,怎么可能她是你生的,我是捡的!”
母亲又道:“你真的要和你那个同事在一起?”
我听的头都大了,道:“人家是黑无常的孙女,是高干子女,怎么看得上我这个土包子?”
母亲又道:“你能不能不让人看见你,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回去,不然有人来庙里烧香看到你,不太好!”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住我。我在家里等到天黑后,怕臭道士和二姐他们等急了,和二老说了声,跑到门外,一飞冲天。
从我们曹庄到县城二十多公里,从县城到省城两百多公里的路程,我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飞到了省城的客运站。
我落在客运站的门前,臭道士立马迎了过来,道:“我们就住在这附近的旅社里。明天早上做公交车去法院。”
我跟着臭道士来到离客运站不远的旅社里,先是和二姐她们打了个招呼,就和臭道士去了隔壁房间。
这家旅社的住宿条件很差,洗脸洗脚的水都要自己去一楼接,厕所也在一楼,我进去看过,污秽不堪,臭不可闻。
房间不大,有两张床,一台14吋的黑白电视机,墙壁上有好几处地方的泥块都脱落了,看上去很糟糕。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间所谓的双人间,每间就要15块钱。要知道那时候我们村里的石匠师傅去工地上做工,一条才有两三块钱,着实不便宜。
好在二姐和李白花都不是爱慕虚荣的女子,臭道士也不在乎这些,所以都还可以接受。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我们四人就来到了法院里,坐在原告席上,等候开庭。
因为凶手是流窜作案,杀害了二十多人,全国各地都有,所以有很多原告都是从外省赶来的。
讽刺的是,在我们滇省,凶手犯下的灭门惨案,共有三家,却只来了我们四个,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凶手被法警押进来的时候,整个庭审现场都轰动了。
因为谁也没想到,凶手竟然是两个三十多岁,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汉子。
公诉人宣读了这两个叫王大王二的悍匪的罪行,说他们因为对社会不满,到处流窜作案,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最后辗转来到滇省,在滇省同样疯狂作案,共杀死杀伤者达到了恐怖的十一人。连同他们一路向南,沿路杀害的总人数,总共有二十八人之多。
作为原告的人数太多,所以法庭指派了专门的律师负责此案。而凶手拒绝请律师,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还时不时发出冷笑,惹得前来采访的各大媒体记者怒火中烧,纷纷要求严惩不贷,还大家一个公道。
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大王二犯入室抢劫罪、杀人罪、强奸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大王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结果,早就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李白花表现得异常平静,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掉过一滴泪。
从法院出来后,按照预先商量好的,臭道士护着二姐和李白花,强行推开了想要采访受害者家属的各路记者,回到了旅社里,等我的消息。
我一路跟着押运王大王二的车子,来到了看守所,确定了他们被关押的地方,就一路飞回去,和臭道士他们汇合,让他们先回去,在家里等我消息。
为了实施我接下来的行动,从我来到省城,我就一直没有现身过,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我的存在。
夜里十一点过后,我来到了看守所,旁若无人的进了关押王大王二的房间,二话不说就打晕了他们,剥光了他们的衣服,割下了他们的舌头,再用他们的裤衩堵住了他们的嘴。
我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就是要让他们在清醒的状态下,看着自己被我折磨得生不如死!
可是在我准备痛下杀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为了一己私仇,百般折磨他们,最后残忍的杀死了他们,我和他们这些衣冠禽兽又有什么区别?
我决定吓破他们的胆子,让他们直到被枪毙那天,都活在恐惧中!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