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又知道些什么呢?要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哪管吃苦受罪,就算将来孩子的命运是好的,那这一切又经过孩子的允许了吗?
母亲痛恨自己的孩子,真的是很不可思议又荒谬的事吧。
所以无论怎么样,陶向予都不会认为自己选择把这两个小生命带到世界上来,是错误的,别说她只是快没了半条命,就算因为生下他们两个而丢了整条命,那也是她的选择,怨不得两个孩子。
自然,也不怨赵富跟赵春花,不怨任何人。
不过相较那时候一些看法有了不同的是,如若结婚生孩子是女人的逃不过的宿命,那孩子还是早点生好。
特别是她们乡下妇女,医疗条件跟经济条件都很差,过于晚育,风险就会更高一些。
年轻一些生孩子,起码自身的恢复自愈能力会更强,也能够少受一点苦。
这个早一点生孩子,是指的过了二十岁,十七八自然不行,像她一样,又太早太年轻了。而所谓晚育,是指的太高龄,超过三十岁便算,比如陈阿梅,三十二岁还生第三胎,确实是有一定风险的。
尽管前两胎陈阿梅都生得很容易很顺利,这一胎却并不能保证。
陶向予觉得还是得要重视起来,不能太大意,就算他们家现在也没啥可以讲究的条件,但能注意的还是要尽量去注意。
不过陶向予在这些方面,懂的也并不是很多,还是得问老一辈的人。
还有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