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穿书三大高危职业:义父、太子与师尊。
叶泽阳被落叶砸死前,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将叶鸢那母老虎迷的神魂颠倒,成天喊着“啊!长明上神好帅!啊!他好护犊子!我好喜欢!”的书中人——顾长明。
这书啊,他没看过。之所以对书中情节人物有所了解,全拜他那腐龄近十年的亲姐所赐。
没错。这本名为《归山海》的书,是一本以仙侠世界为背景的纯爱小说。
光是听这分类,他就忍不住为自己穿书以后的日子愁眉不展。何况他还穿了个此分类中危险系数最高的师尊,底下养着三个徒儿不说,还有只才捡回不久,比他巴掌略大,眼睛还没睁开,一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吃完打奶嗝,嗝完继续睡的小狼崽子。
别看崽子小。《归山海》原著里,这可是头顶主角光环,从被族群抛弃到后来逆袭成万妖至尊,三界之主的巨佬。
按书中结局来看,但凡前期大腿抱得紧,后期锦衣玉食高官俸禄绝对无忧。
但……坏就坏在,他是这狼崽子的师尊,想活命就绝绝绝!绝不能抱这条大腿。毕竟原著中,这小狼崽子对他师尊那叫一个虎视眈眈,为得师尊青睐不择一切手段。
尤其是偷走顾长明心石,藉由邪术禁锢其元神,操控其身子犯下弥天大错被天帝打下诛仙台自此失去仙身,重伤坠地沦为一个眼盲手脚还不利索的凡人那一段,惹的叶鸢抱住他手臂整整哭嚎了三天,边哭边骂那狼崽子是不知感恩的混账王八蛋。
堂堂天之骄子,曾经风光无限万人敬仰的天界战神,最终却落得个不甘受辱,一把火将自己与圈养他的瑶华殿烧了个干干净净,连把骨灰都未曾给那狼崽子留下。等狼崽子得知此事,风风火火赶回,他的师尊早已化作灰烬随风消散。
狼崽子自是无法接受师尊的离世,日日跪在衣冠冢前忏悔百年,千年,万年……
万年后,世人再来此处,一座孤坟荒草丛生,拨开孤坟前的荒草,一尊雕刻栩栩如生的石像跪在其碑前,浑身爬满了鲜花与青苔。
想到此处,叶泽阳将手中正在翻阅的古卷“啪”的掷在地上,吓的整个藏书阁中众人大气都不敢喘的望着他,只见这位上神旁若无人皱眉嘀咕道:“他奶奶的,小爷才不要这么狗血的结局。”反正他穿来时,那小崽子还在喝奶,来日方长,他得想办法把那小崽子的歪心思扼杀在摇篮里,连苗带根掐断!
可问题是,该从何下手?他毕竟没看过那书,所知道的一切都来自叶鸢,叶鸢却没告诉他,这小崽子究竟喜欢他什么?只要不是喜欢他活着,他指天发誓!他什么都可以改。
为了印证这句话。叶泽呃……不对。他现在叫顾长明。顾长明首先背驰原著中慈母呵护式带娃,开启了亲爹式坑娃的漫漫之路。
例如小崽子饿的嗷嗷叫,他一盘棋没下完是全然不作理会的。若是几个徒儿在,迟早有人给他挤羊奶,反正饿不死。
若是徒儿有事不在,他就拎起那狼崽子的后脖颈丢进羊圈里自己喝。至于喝不喝得着,一切看天意。
要是他悠闲一两个时辰后,记起羊圈里还有个小崽子,他就去拎回来。要是没记起……那忘就忘了罢,等几个徒儿回来总有人记得去寻回来。
再例如,他上辈子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土著,到死那天都没见着过传闻中的鹅毛大雪。没想到穿书以后反而圆了他看雪的愿望,并亲自体验了一番北方滚雪球堆雪人的乐趣。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世界没有手套保暖,玩不了半盏茶的时间,双手便被冻的通红麻木没有知觉。
洒扫小童劝他去屋里暖暖,他淡定摇头,随手抓过一旁蹒跚学步的小狼崽子,双手往那小家伙绒毛里一揣。这不比屋里那几颗火灵石暖和?
再再例如,神仙当腻了,想下凡吃喝玩乐,兜里没银子怎么办?
不慌不慌。路边随手砍根竹子做个火圈,对那尚未化形的小狼崽子招手“来来来,咱们这顿是吃馒头还是上酒楼,全看你了。一二三!跳!”
看那身影钻过火圈矫健落地,听周围客官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铜板白银哗哗进账收到手软。他一边数钱一边又对那小崽子乐呵:“你小子跳个圈顶个凳就赚这么多。要不,下次试试胸口碎大石?”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养娃十五年,他就没干过一件身为师尊该干的事。
娃问“师尊,我也想学御剑。”
他回“你师尊我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