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这个孩子。即使这个孩子的父亲早已经跑了,即使她根本不了解孩子的生父,直到那时候,她还只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莱昂纳多·弗拉梅尔,够蠢吧。”
顾青山不好评价,只是觉得莱昂纳多·弗拉梅尔这个名字非常耳熟。
“她的肚子越来越大,这时候这个蠢货竟然萌生了一个更蠢的想法,她想要去美国去找那个男人。她收拾好了行李,然后瞒着所有人自己坐上了去美国的船。”
“她用自己当模特赚的钱跑遍了纽约、洛杉矶、华盛顿,挺着个大肚子在各种娱乐场所打听孩子父亲的消息,可是,可是她连那个男人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一个孕妇,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语言不通。等到她生下这个孩子,此前积攒的积蓄已经全部花光,只能住在一个狭窄的阁楼里,靠着给别人缝补衣服,赚一点钱。”
“可是养孩子哪有那么容易,随着孩子越来越大,花销也越来越大,她不得不收拾自己出去找工作,起初还不错,可就在生活刚有些好转的时候,她沾上了@#du。”
爱德华看起来有些痛苦,又有些麻木,“也许是为了麻痹自己,也许是想缓解压力,又或者是被谁设了圈套。总之,她碰了不该碰的东西,经常在吸了之后又哭又笑,疯疯癫癫,嘴里还喊着那个男人的名字。”
“可那东西很费钱的,为了满足自己的瘾,她开始干些不正当的勾当。她利用自己尚存的美貌开始接客,经常带男人回家。那时候她的孩子才三五岁,母亲带男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藏在衣柜里,不敢出声,透过柜子的缝隙看着那些男人狠狠地欺辱自己的母亲。那些男人事后将钞票扔在床上,一走了之,剩下女人在床上癫笑,可他什么都做不了。”
爱德华浑浊的眼睛中流出泪水,顾青山明白了——
他便是当年的那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