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出口几步远的地方,他不回身,不出声,就那么站着。
“你不是一直没听过我唱歌吗,”李枳厚着脸皮,他觉得自己是决绝的,“我现在要唱了!就给你一人听,虽然很差劲,也很长时间没唱了,但我不准你走。”
黄煜斐没说什么,只是转过身来。李枳把电吉他放下了,正抱着那把玫瑰木的蜂鸟,半弯着腰调着嵌在地上的效果器。他蹙着眉,动作很重,有点气鼓鼓,又有点不着调,黄煜斐没忍住笑了,摸了摸鼻尖,在李枳抬眼看他之前恢复了那种没波澜的神情。
前奏响起,连着整个场子前后的音响,应当宏大,真正听来却是格外寂寞的和弦。又好像是十分熟悉,黄煜斐知道自己绝对听过。印象中那是首需要乐队演奏的Indie Guitar,至少两把吉他,李枳现在一个人,只把节奏部分挑出来弹,至于旋律,他用嘴唱,很大声地,梗着脖子对着过高的话筒,盖过了伴奏。
这确实是黄煜斐第一次听到李枳唱歌。
歌词大抵如此:
Pardon me,
(不好意思)
I didn't realize what's in your eyes
(我未曾看懂你眼底为何意)
My arms are open wide
(我双臂大张)
But I can't ever decide what I want to do
(却不知该做什么)
I'm staring at the sky
(我仰望天空)
But I can't tell which way my thoughts are traveling
(也说不清我的思绪如何游走)
I’m trying to listen to your words
(我尝试去聆听你的话语)
But I can feel my head and it's unraveling
(但是我的头脑一团混乱)
……
英式发音浅浅地唱着,闯进耳朵,这是多磨人的歌词!在说你自己吗。黄煜斐盯住他,狠狠地看,也狠狠地听,听每个音节。
李枳并没有像以前总是推说的那样跑调、破锣嗓子,相反,称作开口脆也不足为过——他的歌声秉持了他演奏吉他的特点,音极准,节奏锋利干脆,有傲气,带着点冷,可却又有截然不同的韵味——相较于弦乐的明快倔强,他声音哑哑的,垮垮的,兜不住感情,却清透,给人一种无辜真诚、忧郁缱绻的感觉。
就好比一枪崩了谁又失声尖叫之后,平静擦拭冒烟枪管的那块丝绒白布,好比乱世藏在女伶发髻里的镶金匕首,好比夜光杯里带毒的葡萄美酒,的卢马上将断未断的琵琶冷弦……在黄煜斐听来简直是一种不经意的、直要人性命的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