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碎碎念:给大家排个雷,这本书虽走的是治愈风,但和其他残疾男主的治愈文不太一样(个人感觉)。
之所以把女主写成个人参精,是想给男主个奇迹。女主对男主并不会有怜悯之心,她会像对正常人一样对待男主。
这也是男主最喜欢的一点。关于男主的心态算是本书前期的一个伏笔,有是会很无所谓,有是也会有点小矛盾。所以前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描写。
好了,就说到这。
故事开始。
……
我叫花萝。
花是花朵的花,萝是萝卜的萝。
说起这个名字,就不得不提起一段伤心的过往。想当年,她还是一棵苗苗的时候,旁边的伙伴就已经长成手指那么粗。等她长成手指那么粗时,旁边的伙伴已经变成手臂粗细。
本以为还能再长长,结果她就停止发育了。她自卑,她难过,她又自卑又难过。
同样是萝卜,为什么自己长得又细又小,它们长得又粗又壮。熬过无数个春夏秋冬,身边的伙伴一茬接着一茬换。她终于成年了,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花萝。
因为她是所有萝卜里唯一会开花的,红彤彤的小花立在脑袋上,在一堆绿油油的叶子堆里格外扎眼。
……
后来…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一群魔鬼突然闯进它们的家园,那些土匪惨无人道,残忍至极,惨绝人性,拿着冰冷的镰刀和无情铁锹收割它们萝卜一族。
看着那些魔鬼一点点逼近,身边一直和她关系不错的萝卜小弟突然开口,“花萝,你快跑吧!”
花萝一惊,“跑!怎么跑?”
它重重地叹息一口,白白的萝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其实我太太太太太太爷爷骗了你,你根本不是萝卜,而是人参。算算时间今天你就要渡雷劫化成人……形。”
“形”字话音未落,“嗖”地一声,一个参影以每秒120码的速度冲了出去。
花萝甩着人参须子使劲狂奔。玛德,居然骗了老娘那么多年,活该你们做成萝卜汤。
可做人参比做萝卜还危险,常听萝卜长老讲故事,隔壁山头谁家人参被人大卸八块,谁家人参被人一口吞了。她短暂的参生才刚刚开始,不可以被吃掉。
四周开始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远处隐隐有雷声传来。在湿滑的地面奔跑,一不小心摔出个“参啃屎”。它跑到一棵树下躲雨,后知后觉才想起刚才萝卜小弟说的话。
说她要渡什么劫来着?
她还在这努力回想,却忘了一句古训“雨天不能躲在树下”。
“轰隆隆隆——”
“咔嚓——!”
空中一道惊雷划破天际,仿佛有GPS定位一般锁定正在躲雨的花萝。又是“咔嚓”一声,精准地击中了她。
以上,就是花萝没穿越到这本小说之前的经历。
她被雷击中后阴差阳错地穿到一本小说里,这本小说不是别的,正是萝卜长老给它们讲过的《三嫁霸道总裁,女人你别跑》。
讲的是女主三次嫁给霸道总裁的故事,三个总裁还是不同的人。枕祈闻就是女主第一次嫁的总裁,以冲喜新娘的身份。
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冲喜新娘变成了她。
其实她刚开始并不是新娘,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业游民。
这个世界与她的世界完全不同,本来想变回原形找个地方把自己埋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变不回去,只能顶着个人形四处流浪。
没钱,没身份证,没学历,没朋友,除了流浪好像没什么事可做。
后来,她找到个爱好。就是在一条以“脏乱差”闻名的小吃街中游走,那里人流量很多,里面充斥着各种食物混杂的气味。
花萝经常站在摊位前发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油锅里被炸制金黄的食物。然后再默默咽下一口寡淡无味的口水。
要说她与枕祈闻的相识,需得追溯到4天前。
4天前,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花萝照常站在她经常站着的摊位前“望梅止渴”。可能是她的目光太过直白,也可能是她这些天站岗站的老板已经认识她。
早晨没什么客人,老板起锅烧油炸了十颗金黄酥脆的肉丸子送给她。说让她别总在他摊前站着,怪瘆人的。
花萝连连道谢,一口一个“大好人”地夸着老板。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可以吃到肉丸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