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约四份之一的份量,来换小笛的抚养权。
经过请示,最终同意了。那个训导员,哭兮兮的说,这是他最好的犬,我要了他的联系方式,说,“到了那边,我要买了新房,欢迎他和他的队友来玩。”
他依依不舍的离去了。走之前,还给我狗狗的脖子的项圈取下了。只是给了我一条绳子,说这个绳子是专门捆这样的大型猛犬的。
没多久,这附近就开来了车,是哪个领队,我上了车上就对着他的女人一阵挠。小笛就在一边盯着领队。犬很是高大。我又松开了它的绳子,众人吓得不轻,大家不明白我为何上来就对那个女人一阵的打。
然后我就说了之前的事。结果领队,脸红脖子粗的,对着那个女人说,我全程是看见了的,你以后,不要再和我一起了。他这是趁着这个事,要把那个女人甩了。
那个女人那里能愿意,两人撕开了脸皮就在那里又打又骂又相互挠的时候,我们从他们断断续续的话里,才知道了许多的内幕。比如说,他们俩给所有人买了保险,但如果有人身死领取的保险金却是那个领队。又比如说,在之前签订的身死条款要求各管各的时候,那里面就有很多的条款,他故意将每一条款用各种语言都写了好几大篇就是为了在中间插着保险受益人之类的条例。
这下子,就犯了众怒。其他人就直接报了警。警察来了后, 当场就把两人给拘了。找出了那女人说的那些文件,在那些文件里的确有许多人的签名。一旦身死,死后的人生保证金和保险金都归领队所有。
众人看见了这一幕,引发了众人的愤怒,毕竟 听到是一回事,看见又是另一回事。本来都要报我身死的,结果那条犬也就是小笛,闻到我的衣服味道就往前跑,其他的人是跟着那犬一起跑,才好不容易找到我的。结果就成现在的事了。当地的警察又记录了不少内容,我们找到我们停在山下的车,我坐上了我租的车时,回到原地方,已是三个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