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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机会。

这是她变得富裕的起始。每年当雨神娘娘有五两银子的报酬,但这还算是小头。因为那与以往全不相同的丰收舞,再加上时常在濛北县走动,她成了县城“小网红”,比以往的任何一届雨神娘娘都要为人熟知。

而后来跟知县一的有交情之后,她便以“雨神娘娘”的名义给店铺代言,同类型先只代言一的,名单贴在县衙门口,还有知县帮她维持秩序。所有店铺加起来,一年给她的代言费有近五十两。

到今日她已经跳了七年的丰收舞,如今十七岁的她该玩的都玩过了,忽然觉得有些无聊。调包啊,这么好的一个身世设定,却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亲生父母在哪里而生生错过没得玩。

她托腮叹息,要是能有个好人告诉她亲生父母在哪里先好了,她真的好无聊啊。

第2章 美人

因为生活太过平淡,沈晞甚至动过闯荡江湖的念头,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罢了。

她救的老爷爷叫王不忘,据他自己说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武林高手,她姑且信了。在跟着王不忘学习的三年里,他曾嫌弃地说过她的天赋普通,她对此表示不赞同。虽然她内功学不好,但她外的武功学得很不错啊。

王不忘这老头对她的说法嗤之以鼻,他说没有好的内功基础,再好的外的功夫也是白搭。

她也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按照王不忘的说法,武林人士多数都在南方,在官府面前非常低调,尽量避免跟北方朝廷中心有交集,她自然找不到第二个武林人士来验证他的说法。

老头在他们相处的那三年里总是在嫌弃她,但在他临死前,还是将他毕生内力都传给了她,他死前笑着跟她说,她如今有了如此深厚的内力,可以横着走了。

沈晞对此不置可否。她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老头时他的惨状,一只手整个手肘之下都没了,另一条腿膝盖下也全没了,整个人骨瘦如柴,眼窝深陷,比骷髅好不了多少。这个场景一度成为她一整个月的噩梦素材。

如果说连他这么全靠自己练出来的高手都混得这么惨,她去的话大概会死无全尸。

沈晞喜欢找乐子,但绝不想被人当乐子,因此这种会断手断脚的危险地方,她当然不想去。也正因为老头的惨状,习武的事她谁也没说,连她的人也不知道她曾捡到过一个老头,还跟他学了三年武功,只当她日日不着的是出去疯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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