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客栈的菜也不是那么难吃了。
对于那个小鬼,莫问天听到了那小鬼的最后几句话,也不担心他会逃走(逃走,……诡异,你这家伙就是担心你“很贵”的飞刀不会来吧!)。
所以莫问天很淡定的选择了一家看上去最好的客栈投宿,他准备住上一天,然后在这里买一匹马。
傍晚的时候,莫问天吃完了饭,那个小鬼也找上来了。
这次那个小鬼已经不是一个乞丐打扮了,他穿着一身有些旧,但是很干净的衣服,从头到脚都洗了个干净。
注意到这小鬼没有贸然拿着自己的钱去买新衣服,莫问天心里微微有些激赏,他扔的虽然是一小锭银子,但是按照这个地方的生活水平已经是普通人几个月的收入了,这小鬼若是真的穿着一声破破烂烂的拿着这笔钱去买东西,说不定现在已经关在牢里了。
这小鬼洗干净换了身一副,莫问天已经能看清楚他的脸了。长得倒是还算清秀,带出门应该不算丢了自己的脸,就是身形太多瘦弱,脸颊有些凹下去一副明显是长期食不果腹营养不良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说一下你以前的情况。”莫问天刚吃晚饭,一边以白丝巾擦手,一边淡淡的问道。
“徒儿名叫狗剩……”小乞丐刚说出这一句话,就被莫问天打断了。
“不要叫我师傅,我还没有答应收你为徒。”莫问天擦完手,把丝帕放在一边,平静而随意的说道。
“是的,大侠。”名为狗剩的小乞丐,用眼角的余光注意着莫问天的神情,不过莫问天从头到尾都没有表情,他算得上丰富的阅历也不能从莫问天的脸上看出什么东西来。
只能依照莫问天的吩咐改了称呼。
“小乞儿名叫狗剩,今年十二岁了。本来是天山脚下小花村一个农家孩子,但是五年前天山上串下来一只猛虎,父亲被猛虎所噬,母亲也改了嫁。狗剩不愿意跟着母亲遭人白眼,所以一个人独自留在了小花村靠乞讨为生。”狗剩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以前的情况。
莫问天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说话倒也有些条理。”
“实不相瞒,小花村里的私塾先生对乞丐特别好,为了讨口饭吃,狗剩经常到私塾外面听课,现在已经算得上是粗通文墨了。”
“你还识字,不错。”莫问天并不是对狗剩识字的事情感到惊喜,只是通过狗剩学字的这件事情觉得狗剩这个小鬼算是有点想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