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然后问道:“为什么?”
她当然知道,阿尔斯兰面临混沌邪神的威胁。但哪怕这样,她也不认为阿尔斯兰会选择罗马旧神。选择安赫巴卡不是更好。
他们在对付邪神信仰上更专业也更强大。并且还能因此缓和与埃兰帝国的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不是哦。”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疑惑,阿尔斯兰随即说道:“我也给那些乌里玛发出了邀请。我也会继续保留库曼人的祖先崇拜与腾格里崇拜。
我甚至愿意与洛基那家伙和解,然后让那家伙派遣北欧的传教士,如果那里有的话——我欢迎全世界所有信仰,所有宗教来到我的国家——当然,太邪门的不行,邪神更不行。”
听阿尔斯兰这么说,阿莫尔似乎懂得了阿尔斯兰的意思。但是在那之后,她产生了更大的惊愕与困惑。
如果阿尔斯兰不想要用宗教,这种最简单的东西来凝聚人民的话,那么就必须赋予钦察草原上的人们一种比宗教更高级,更升华,更伟大的东西来凝聚人心。
那可以是一个崭新的民族的自豪感,也可以是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又或者,一种“思想”一种“理念”。?
第三十章哲学还是很有用的
人类凝聚成国家的理念有几种。
依靠个人魅力凝聚成的组织与势力。
依靠宗教信仰凝聚成的国家。
再之后,是民族主义的时代降临,依靠着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又或者“共同的民族情感”,凝聚而成的,对民族的强烈的忠诚与自豪感——
这种忠诚与自豪感,在欧洲的广泛普及,几乎要等到法国大革命之后了。
最后,便是“主义”。
对于“主义”,“价值观”、“意识形态”的认可,虔诚与狂热,可以超越国家与民族的界限,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被称为精神原子弹也完全没有问题。
然而这个时代,仍然是宗教的时代,除了赛里斯这个早熟的民族,以及极少数国家点出了早期的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之外,其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旧停留在使用宗教来引导,或者说,用宗教来忽悠人民的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战斗力,凝聚力,忽悠能力更加强大,组织能力更加严格,可以让国家更加团结的一神教也就是应有之义了。
这也是欧洲与中亚的许多国家与民族,选择亚伯拉罕一神教的原因所在。
而且,哪怕是最初选择了天主教与伊斯兰教的民族,失去了他们的力量,财富与荣耀,但是天主教与伊斯兰教本身的力量,财富与荣耀却有增无减。
在阿拉伯人的帝国被波斯人反攻倒算,被突厥人取代,乃至哈里发都成了突厥人的傀儡与奴隶的情况下,伊斯兰教本身仍在不断扩张。
在东方一口气传播到了印度次大陆,通过中亚草原一直蔓延到了中国西部,走海陆扩张到了东南亚,囊括了整个南洋。
在西方,伊斯兰教受到了不小的阻碍,但他们仍然顽强的击破了东罗马帝国,然后又击破了残破的巴尔干,再之后是匈牙利……
在南方,通过撒哈拉商路,伊斯兰教扩张到了非洲。而在北方,哪怕到了现代,信仰伊斯兰教的突厥人,仍然让俄罗斯人感到头痛。
……
与之相对的,天主教的传播得益于欧洲人的狂热与恶劣,甚至更迅速与疯狂一些。
与天主教的合作,当然没能挽救罗马帝国的命运。但是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东正教组织却征服了罗斯人的心,而天主教则被一轮又一轮的日耳曼侵略者所接受。再之后扩张到了北欧,再之后向东方扩张,普鲁士人,立陶宛人,匈牙利人,波兰人……
而当大航海时代之后,天主教徒们带着狂热,与殖民主义者沆瀣一气,将整个南北美洲变成了教区,并深入渗透了亚细亚。
倘若是功利主义者的话,那么在知道这些情况下,顺从的信仰三圣教,又或者真神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吧。
但是阿尔斯兰偏偏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多元主义,选择了信仰自由的道路。
“如果你真的愿意这样的话,我当然可以为你联络罗马诸神,不过,你真的想好了吗?”她接着看着阿尔斯兰,然后这样问道。
“当然。”阿尔斯兰点了点头:“在短时间内可以凝聚人心的招数还有一种。可以让我选择的。”
“胜利,以及个人威望。”阿莫尔说道。
“是的,胜利以及个人威望。”阿尔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