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的离开意味着这家店现在就只属于学徒和他的猫,一人一猫对今晚都很期待。
“这可是我第一次这么晚看店,一定很有趣!”
詹金斯这样说到,猫咪立刻快速点头,心想着詹金斯会不会准备夜宵。
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法定的工作时间,更不会有按时下班的公司或者工厂。但“体面人”们下班的时间大都固定在六点到七点这个时间段,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傍晚。而工人们下班的时间则完全按照工厂主的要求,没有知识和文化要求的劳动岗位有无数人等待着去竞争,现在谁也不想丢了自己的工作。
老爹离开后,詹金斯便开始无聊的看着橱窗外下班的人流。他耐心等待着第一位上门的客人,然后在十几分钟后放弃了这无聊的行为,打算给自己找点乐子。
老爹估计到了詹金斯会很快的感到厌倦和无聊,所以在商店里给他准备了两本厚书。但詹金斯现在没有学习的意愿,他想要看些别的书。
老爹的书房在二楼,那里的藏书詹金斯都可以借阅,因为不能给他看的书都在商店下面的密室里。
二楼的书架上除了历史类和宗教类的书籍外,还有一些传统意义上的传记小说。根据詹金斯的了解,老爹是不喜欢这类书的,至少这个年纪的老爹是不喜欢的。
“也许这是老爹年轻时买的书。”
他的手指在那些书的书脊上摩挲,猫咪则蹲在詹金斯的脚下,抬起头张大了眼睛看着那些书。
老爹的书房装修的比卧室还要豪华,这也是贤者信徒们的普遍行为。书架几乎占满了整片墙壁,詹金斯在此之前,还真的没有机会站在这里观察每一本书。
“《侦探骑士传》?没想到老爹也有这本书。”
心中想着,把第一卷抽出来看了一眼版号,发现这是五年前的那一版,并非心中想着的初版。
随后又想到了前两天听说,这本书的下一卷也要出版了,于是便期待着能够看到新的故事。
《侦探骑士传》是这个时代最有名的小说,是上到王公贵族下到中产商人,都喜欢看的书籍。虽然里面偶尔会有一些让人面红耳赤的描写,但这也是这个时代骑士小说的通病,开放的社会风气让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很开放。
原主的那批小说,在詹金斯搬离女贞路的时候全部带到了圣乔治大街。翻开手中小说的时候,原主关于这些书的记忆也涌了上来,这让詹金斯对着本书的后续产生了兴趣。
将《侦探骑士传》的第一卷放回去,詹金斯继续观察书架,想要找一本可以消磨时间的好书。
他更倾向于找一本侦探类的小说,因为他的新书还在筹划中。他本人并不是很介意照搬过去那些名著的内容,但终归还是要有些自己的故事,所以学习一下别人的写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血谷》?听起来有点恐怖,夜晚还是不要读这种东西......《空旷丘陵》?我听说过,这是披着侦探小说皮的宫廷爱情故事......《群星之彩》?疯狂的神秘学家的臆想,没有价值......《山的那边》?精神病人的自传......”
第1038节 第一千零二十章 第一位来客
老爹书架上大部分书詹金斯都了解过一些,因此看到书名就知道里面的故事大概。这个时代的文化普及率并不是很高,能够抱着一年没饭吃的觉悟,去写一本可能无法出版小说的人,数量就更少了。
这就导致了市面上能够找到的通俗读物其实很少,就比如去年和詹金斯竞争“瑞特奖”的那些作家中根本没有通俗小说作家。
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奖项一般只会给那些年老的严肃文学作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真的很难找到能够将通俗小说写作当成事业的成功作家。
“《侦探骑士传》的作者好像是切斯兰王国的人......”
詹金斯心中想着,又看到了一本书脊是黑色的字典厚的小说,书名是《猫与十三根手指》。
“哦,是这本书啊!”
詹金斯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厌恶的表情,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发生在近现代的迷案,居住在山谷山庄中的男爵一家神秘失踪,而前来拜访的朋友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侦探,他在山庄中发现了家养的宠物猫和十三根属于不同人的手指。
侦探费劲千辛万苦,和山谷中的神秘生物搏斗,在山庄地下的大坑中解读古代壁画,甚至差点被小镇的警察怀疑为杀人凶手。
最后侦探得出了结论,真正的凶手是那只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