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常年病弱有些苍白,饶是燕窝补品用着,身子骨也没什么起色。谭氏本来只是个通判的女儿,在她被选中当郑家的媳妇之后,家中人很高兴,郑家也如实告诉谭家,郑清身子骨并不好。
谭父却以能攀上郑家为荣,她在众姐妹一片艳羡中嫁了进来,父亲也从通判顺利的几年内就升为常州那样富庶地方的知州。
起初,谭氏也是很愿意的,谭家只不过是一个小乡绅,和郑家差十万八千里,若非郑家公子有些瑕疵,怎么可能娶她呢?可是自从进门后,一个月能行一次房也就算多了,她逐渐不满起来。
这种守活寡的日子,在今日看到新进门的嫂嫂满脸红润,眼睛里春水都快漾出来了,让她着实觉得羡慕嫉妒。
这才是女人要过的日子。
一到夜里,郑灏点了点她的鼻子:“我们要安歇了。”
丽姝笑道:“你不是要去读书吗?怎么现在又读的哪门子的书?”
郑灏一把把她压在身下:“看我怎么对付你。”
他知晓丽姝今日中午到下午都睡了一两个时辰,要不然她若很累,自己绝对不会碰的。女人的身体似娇花一般,要爱护好才行。
正所谓被里翻红浪,两次虽然意犹未尽,但郑灏总算是满足了。
“明日开始我要去书
房了,你若要什么,让人去书房找我。你自己也好生歇息,再过两日我陪你回娘家去。”郑灏看她道。
丽姝很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一点儿恶心的味道都没有。莫说是男子,就是有的婆子们的腌臜味,还有头油味,或者哪个丫头不漱口,这种人都不少,男人不拘小节,出去拼命往身上用香粉腌一遍的也多的是。
只有郑灏很尊重她,即便是接吻都会事先含薄荷片,身上永远很干净好闻的味道。
“你去读书吧,虽说你已经是成竹在胸,但临时抱抱佛脚也很好。”丽姝笑道。
郑灏见她如此深明大义,没有闹着让自己作陪,他也松了一口气。
但丽姝绝对不会觉得自己要成为那种所谓的“贤妻良母”,她道:“你可以不陪我,但是呢,在你闲暇的时候,只能想我。”
“好好好。”郑灏发笑。
二人又睡下。
次日起来时,郑灏就已经走了,今日她是在自己房里用的早膳,郑家原籍北方,但是这么多年官宦生涯,口味早就杂了。
郑家这里的早膳是一碗粳米粥中加入牛奶、白糖熬制,并一碟百合酥,又有腌制的鲜鳜鱼和蒸猪蹄肚,并两样时蔬,甜酱瓜茄和芹菜炒香干,再有佛手柑和天仙果两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