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天元道:“这可不是什么杀马特,在国外,我这种打扮叫做视觉系!玩摇滚的人不少都是这样!”
他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夏末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听钟廷说,钟天元染发化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多年前他就这么干了。那时国内信息相对封闭,视觉系也好,摇滚也罢,在国外应该还算小众,身处国内的钟天元又是如何得知这些,还狂热喜爱?“我妈以前在国外留学过,她带回来的杂志报纸里,就有照片跟介绍。”提到妈妈,钟天元的表情都跟着眉飞色舞,“她可喜欢这些了!”夏末了然:“你是因为妈妈喜欢,才跟着喜欢的啊。”只是,她说完这话,却见钟天元笑容僵了一下,疑惑地看着他:“不是吗?”“是啊。”钟天元的笑容敛去,又微微一笑。这个笑容与他平时轻浮夸张的笑不一样,反而带着些许温柔,像是在怀念。“十多年前,我妈得了海默茨综合症,随着病情加重,最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认识我爸,也不认识我,我每次去医院看她,费了好大一番功夫向她自我介绍,反复跟她说,要她记住我,可等我下一次去看她的时候,她还是忘了我。”钟天元说到这里,看了眼自己怀里的吉他,轻轻摸了摸,“我那时候觉得,我妈大概是不喜欢我吧,我听护士说,有些病人虽然忘记了一切,但偶尔也会记起自己的家人,因为爱他们。”夏末忍不住道:“护士或许是想鼓励你,你妈妈也会记得你,只是暂时忘记了。”钟天元闻言一怔,抬头看了夏末一会,突然又笑了:“我都还没说故事的结局,你就猜出来了,不愧是医生啊。”“不过,我那时候可没你聪明,我固执认为我妈不喜欢我了,但我又很喜欢我妈妈,我想让她记住我,即便不是以儿子的身份,于是我在家翻找她留下的事物,最终在一个箱子里,翻到了摇滚和视觉系相关的杂志、报纸。”“我妈在大家都穿着灰扑扑衣服的时候,就会打扮了,有人说我妈妖,但我爸说我妈是酷——这个词很帅吧?我妈就是那么帅的女人!”“所以我一点都不意外她喜欢这种我也看不懂的东西,因为我妈很酷,她总是会走在别人前面,想要理解她,我还得跑过那段路,追上她的背影,才能看到她眼中的风景。”钟天元最后这段话说的很文艺,夏末却听懂了。孩子总是想追上大人,想变得和大人一样。“于是我拿着零花钱,去理发店里染了头发,一开始老板还不肯给我染,但我给的实在是太多了!”钟天元嘻嘻一笑,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我顶着一头红毛去见我妈,那是我隔了很久,再次看到我妈眼里有了光,你知道我妈看到我的第一眼,对我说了什么吗?”夏末好奇:“你妈妈认出了你,看你乱染头发,说要打死你?”钟天元:“……”你说的是我爸。尽管被夏末打乱了情绪,钟天元还是又陷入回忆,笑着道:“我妈当时看到我,双眼一亮,对着我说:‘哇,好酷!’。”他露出炫耀的表情,一捋头上的红毛,冲夏末挑眉笑道:“我酷吧?”————ps:其实设计出钟天元这个人物,和他背后的故事时,我也在犹豫,到底该不该写。大多数年代文的风格,都是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质朴与活力,钟天元的故事,却是带着另一种风格,或许追求九十年代淳朴而来的读者,并不习惯这种“土潮”的感觉。但经过仔细的思考后,我还是决定写下钟天元这个人物,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流行、喜好,或大众、或小众,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在自己所处的时代,追求自认为“潮流”的人们,其实都是在追逐心中的那点光芒。夏末为了家人与自己,向山峰上爬,就是追逐她心目中的光。而她所追求的,也是大众认可的。钟天元追逐的光,在大众眼里或许是一种“叛逆”,但作为从0岁长到如今这个年纪的人,谁还没年轻过,叛逆过呢?他的存在,就是一缕小众的光芒,为了纪念每个人曾经心中那一点叛逆中二,却纯真的光。被夏末逮了个正着,钟天元想到昨晚她动作利落的那一劈掌,挂在栏杆上思考了两秒钟的人生,便默默爬回了医院。夏末语重心长:“你要不在医院里好好养着,本就不重的伤,最后可能会发展成无法挽回的大问题。”钟天元一本正经地说道:“baby,不是我不想珍惜你为我治好的腿,而是我有更神圣的任务要去做啊!”夏末疑惑:“什么任务?”“下周一,我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