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良臣还活着。
人的潜力真是牛,朱鼎顺让他‘九死一生’。
虎子以前做过这活,把人埋土里只露个头。
当初在塞外惩罚一个小部落酋长,他运气太背,便宜了野兽。
钱良臣的大敌是寒冷的气候。
下巴磨的血淋淋,弄出一个活动范围,把面门埋在土里保暖。
亲卫第二天早上喜提一个冻掉双耳、脑袋冻僵的怪物,但他活着,头皮血淋淋掉落,门面却没有事,鼻子嘴唇完好。
厉害~
他会对朱鼎顺恨之入骨?
不会,对待谋臣得诛心,直接杀人、用家眷威胁效果反而不大。
越是不在乎他,他越害怕。害怕自己死得没价值。
换句话说,朱鼎顺在收服他,只不过彼此都需要运气。
钱良臣运气不错,虽然变成了一个没头发、没耳朵的人,但他会取得魏国公更进一步的信任。
一定是个很好的棋子。
鼎六与大哥谈了一晚上,一个说一个听,临走只带了一封给张之音的信,兄弟们之间从来不用信。
他先到南边的小城长渊等了两天,这里距离登州更近,船上来了一位捎带的‘客人’,鸟船才启程。
没有耳朵,下巴血淋淋,脑袋像一个刚破壳的无毛小鸟,鼎六看得不停嘶牙咧嘴。
钱良臣依旧在笑,“见过东六将军!”
“你…不疼?”
“不疼,痒的要命,还不能挠。”
鼎六咕咚咽口水,“看着活不久。”
“没事,已经用药了。”
鼎六轻咳一声,告诉他一个地址,一个商号名称,一个联络暗号。
钱良臣歪头听了一会,“这位兄弟喜欢逛窑子?”
鼎六双眼一瞪,“你认识?”
“嘿嘿,听过,钱某别的不知道,江南大城三教九流之人都听说过,或许还给他付过钱。开一个药店,有三位坐堂郎中,乐善好施,一直以为他是周藩的人,原来是大同侯兄弟。”
鼎六又点头又摇头,“他的确在开封府待过一年,是大哥让他逛窑子,说那地方就是这样。”
“感谢东主,这是为某专门找了一条线。”
“为你?”
“是啊!”钱良臣指指自己脑袋,“可以在药店常住一段时间。”
鼎六一滞,眼珠子转了两圈没有吱声。
钱良臣看他的样子突然哈哈哈大笑,“原来是巧合,运气不错,成大事者都有大气运。智者很多,大同侯却是古往今来不受任何约束、控制的智者,必成大事。”
“什么意思?”
“东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会被人影响呀,不会被世俗道德约束。”
鼎六还是没听懂,钱良臣赞叹一声,“钱某以为自己必成事,甚至魏国公也破不了这局,大同侯一眼就看穿了。对降将的处理也与钱某想的完全不同,事后想一想,这才是大格局。”
“哼,还以为你说什么呢,这马屁不新鲜。”
“哦?”钱良臣感兴趣了,“听说三寨头领都是大同侯亲自教导,东六将军学了什么?”
“大哥需要什么就学什么。”
鼎六回答的自然干脆,钱良臣呆滞片刻,大笑着拍手,“的确是生死兄弟,大同侯没有藏拙,必成大事。”
“能不能换个马屁,让我听听读书人的嘴皮子。”
钱良臣再次哈哈大笑,笑得下巴和脑袋渗血,把鼎六看的喉咙一阵痒。
“大哥只给你一艘双桨木船,一百两银子,登州外海三十里我就会把你扔下去,你不害怕?”
“这有什么害怕的,大明疆域魏国公手眼通天,你们把我送回南京才会坏事,我自己绕过山东,从淮安府找回去方可有迹可寻,才不怕怀疑。”
鼎六深呼吸表示佩服,“你还得玩命,玩运气。”
“无妨,老夫现在是大同侯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虎哥跟我说了,很难相信你不怨恨大哥。”
“当然不怨恨,魏国公只是最强士绅,大同侯却有帝王之相,某当然愿意跟着东主,也许某会在大同侯传里被提及一句,流芳百世。”
鼎六眉毛一沉,“你找死!”
“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东六将军别误会,帝王之相不是说大同侯造反,是说他能成就圣人伟业,大明现在就有人说东主是圣人再世,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