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参?”言卿最近看了许多医书,脑子里也丰富了不少知识。
“是人参。”时霆嘴角上扬,“这参叶上的芦碗密密麻麻,少说也有几十年了。”
“那我们快挖出来看看。”
“好。”时霆抽出匕首,小心的开始挖掘。
挖参是项技术活,因为参须扩散的面积很广,稍有不慎就会挖断参须,造成参体不完整,所以每刀下去,时霆都是小心翼翼的。
直到挖出一个大土坑,那只人参才显出全貌。
人参不大,但是参体的皮又老又暗,时霆拿在手里看了看:“这只人参少说也有百年了。”
“那岂不是很贵?”
“虽然珍贵,但并不稀有,毕竟有的人参可活千年。”时霆弹去上面的泥土,“用来炖鹿肉是最好不过了。”
言卿欢喜的接过来,“这可真是宝贝。”
若是放到现代,她能发一笔小财呢。
就在两人要离开的时候,言卿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上趴着一个白色的物体,她立刻扯了下时霆的袖子:“时霆,你看,一只白色的刺猬爬到了树上。”
“白色的刺猬?”时霆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顿时笑着揉了一下她的脑袋,“我的夫人,那不是刺猬,那是猴头菌。”
时霆大步走过去,用匕首将那一大块猴头菌铲了下来,这猴头菌长得的确像是刺猬,远远看去白花花的一片,不过拿在手里的时候却是软软的湿湿的。
“我们今天的运气不错,有鹿肉,有人参,还有这么大一块猴头菌。”
他说着,突然贴着她的耳边低语:“夫人,你知道鹿肉的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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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卿对于野味的研究并不多,她甚至没有吃过鹿肉,至于鹿肉有什么功效,她还真不知道。
“有什么功效?”言卿好奇的问。
时霆一笑,声音低哑好听:“鹿肉属于纯阳之物,补益肾气之功为所有肉类之首,最适合新婚夫妻和肾气日衰的老人。”
他提了下手中的鹿腿:“看来是天助我也。”
言卿:“……。”
她扭过头,不理他了,快走了几步。
“夫人,等等我。”某人急忙追了上去。
回到两人的小屋,时霆在院子里生起了火,上面架了一口铁锅,里面的水正在冒着小泡。
言卿将鹿肉洗好后切成数块,又把那只百年老参和猴头菌切片。
鹿肉需要先下锅焯掉血水,再加入烧沸的开水,烧至熟透后加入人参和猴头菌小火炖煮。
锅里的汤汁咕咚咕咚的冒着小泡,两人坐在椅子上,望着太阳沉到了山的那一边,橘黄的光芒铺在了水平面上,平静的倒映着青翠的山影绰绰。
“真好看。”言卿将头靠在时霆的肩膀上,侧耳倾着四周的虫叫鸟鸣,山间的傍晚有种别样的安逸,能和他并肩坐在这里看夕阳西下,让她忍不住想起“岁月静好”几个字。
“时霆。”言卿微笑着开口:“谢谢。”
谢谢你给了我这个难忘的蜜月之行,最重要的是,谢谢你在我身边。
时霆转过头,在她的额头亲了下:“不客气。”
他公务繁忙,没有时间给她更好的,但他知道,她想要的只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无论身处何地,无论锦衣还是素食。
夕阳西沉,黑暗很快笼罩了大地,锅里的鹿肉汤散发出美妙的香味儿。
时霆掀开锅盖,一时间肉香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