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那我就开唱了。”
“是谁带来——”
众人的脸色一僵。
“远古的呼唤——”
离她最近的邹赋纶脸色一白,下意识后退半步。
“是谁留下,啦啦的期待——”
……等等,她刚才是不是忘词了?
她不但忘词了,还试图用啦啦蒙混过关。
“那就是青藏高——嗷嗷嗷嗷——”
……所以她不但漏词,好像还跳词了。
“原——”
一曲结束,大家的表情都有些没缓过来。
人在醉后脑子有些短路,明馥夏喝会儿已经完全丧失了察言观色的能力,只是一味兴奋的追问:“怎么样怎么样?我唱的好听吗?”
“……”
怎么说呢,这不是好不好听的问题。
明馥夏平时说话的声音是好听的,可是一旦唱歌,声音好像变畸化般,所有音都不在调上,声音还又尖又刺耳,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人拿着钉子对着自己的耳膜一顿乱戳乱打,疼得人头脑发昏。
一阵沉默之中,段轲嘉突然笑了一下。
他一下一下鼓着掌,表情古怪,口中却毫不吝惜赞美之词,“好听,很好听。”
明馥夏一脸喜气,对他竖起大拇指:“不错,有眼光,你是继阿珩之后第二个那么董欣赏的!我们阿珩最喜欢听我唱歌了,以前还天天晚上跟我连麦让我唱歌哄他睡觉呢。”
一堆人:“……”
该说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为了爱情丧失耳膜听力么……郁少他一天天过的都是些什么苦日子啊?
然而还没等他们心疼郁容珩太久,明馥夏接下来的话,就让他们面色彻底变了。
“既然你觉得好,那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就在唱一首……”
“不行!”辛远绷不住了。
明馥夏的两道视线如同钉子一般,瞬间投向了辛远,将他钉牢在原地。
“……”辛远连忙缓下语气,“就……你唱你的,能不能让我先出去?”
他实在受够了那种耳鸣嗡鸣的感觉。
明馥夏头摇得如同拨浪鼓,然后朝身后的门上一倚,“不行!”
她一双眼睛如同泡了水的葡萄,晶莹透亮,真诚且难得蛮横地道:“你们都得留下来听我唱歌!”
邹赋纶气急败坏,想要开门出去,明馥夏也不惯着他,直接再次:“呕。”
“……”
邹赋纶连忙后退一步。
怪不得。
怪不得这疯女人突然要站在门前唱歌……阿西,原来是为了堵住他们啊!
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二,离预告的星期一,还差十八分钟。
整个团队始终联系不上明馥夏,一番焦头烂额之后,事情几乎已经板上钉钉,再无可回旋的余地。
摄影是个矮小的男人,长相平平无奇,带了副黑色粗框眼镜,穿着polo衫和肥大的黑色裤子,整个人普普通通,是那种丢在人群中半天也找不出来的类型。他收拾一堆用作拍摄的长枪短炮,打了个招呼,“那我先走了。”
“这就走了?”
“不走还能怎么办,明馥夏摆明了绝对不会给钱,老冯那边给我发了消息,我得去蹲咸清怡。”
说完一招手,离开了工作室。
写手面前的电脑屏幕散着幽蓝色的光,她看着手上的腕表,秒钟一格一格地走,时间越来越少,等到最后三分钟的时候,她忍不住锤了下桌子。
“擦,我就不信,她真的一点都不慌。不过就是觉得我们没有实锤,所以才那么肆无忌惮!”
谁会不在意自己的前途,明馥夏肯定也不会例外。只是这女人又抠又大胆,居然真能这么沉得住气。
“那她确实没有想错,我们那些照片根本算不上实锤。”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边吃泡面边道,“如果放在娱乐圈,估计连点小水花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