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野花品种太杂,味道有些乱,不那么正宗。
“明天再买些小巧玲珑的白瓷瓶回来,实在没有就定做,拣漂亮样式,最好有封口的,大的能盛一斤酒,小的……”,林大小姐生怕没说清,回屋取了纸笔,勾画出一个香水瓶的大小。
“真的这么小?能装啥啊?”
林大牛忍不住啧啧称奇,妹妹这脑袋瓜儿不知道是怎么变异的,多少千奇百怪的点子都能冒出来。
“嘿嘿,能装赚女人钱的好东西。”林葱儿的笑容里带着狡黠,“哥,家里的存款快花干净了吧?你等着,瓶子拿回来咱们就能补充上。你明儿辛苦些,先帮我定了东西再去摆摊儿。”
“行,”大牛兄答应的爽快,“反正明儿我就只试试,只带几十碗面的材料,卖完卖不完的,都不耽误事儿。”
家里能用的人实在太少,林大小姐还想再加工出大漏勺做粉条呢,大牛兄的拉面事业总不能继续往后推迟吧?干脆,一块儿做了。
这一夜大家都有些兴奋,送走了冷郎中,林有财帮着大牛准备第二天要用到的东西,又发现了一些缺少的物品,比如碗筷儿、刷碗的木桶盛清水的木桶……
还有一件事儿,老闷葫芦不放心,小来福执意要跟着哥哥去县城卖拉面,那么,安全问题如何解决?大牛做起买卖来还顾得上他吗?别说跑了丢了被人骗了,就算被炉火热汤烫到也不行啊!
林葱儿是个精明的,但她目前正狂热的迷恋那两个铜质的器皿,恨不能时时守着锅台研究摸索。
“来福跟爹在家里收棒子行不行?”老闷葫芦试着商量,他在这个家里原本就没有地位,现在更提不起当爹的精神头儿来。
“不要!”林来福是个有个性的孩子,尤其在老闷葫芦面前,一直说一不二。
于是,老闷葫芦就继续闷着了。
“家里的玉米甭担心,咱花钱雇人掰算了。”林葱儿出主意,“你干脆也跟着我哥去县城,一块儿做生意也有个商量。”
就大牛一个人出拉面摊子,确实够为难的,又要和面煮面又要收钱收拾碗筷,加上林有财刚刚好。
“我——我能行不?”
老闷葫芦的眼睛里面,骤然亮起一簇光来,锃亮锃亮的,说话的声音里也有些轻颤。
可怜的老头儿,活了多半辈子,迈出去的脚步距离却极为有限,就目前的家庭成员来说,儿子大牛的眼界与心胸,已经远远地超越了他。
再不出门看看,幺儿子林来福也得比老头儿强了。
说是个老头儿,其实,林有财的年龄也就不足四十岁,只是因为多年愁苦与劳作的生活,被折磨的额外老朽罢了。
林葱儿很希望这个便宜爹能够过上全新的,更舒展的生活,所以,她主张林有财走出家门,走出他的一亩三分地,多看看,多听听,外面的世界。
“什么叫能行不?”林大小姐鼓励道,“你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啊,自己生的三个孩子个顶个的聪明机智,你当爹的还能笨的了?我记得,你做拉面的手艺比我哥可不差,最初一出手就像模像样的。”
“嘿嘿,还真是呢。”
大牛挠着后脑勺儿说,他也觉得摆摊子有亲爹陪着很不错,小来福更是喜欢,直接拍上了手欢呼“噢,都去县城玩喽!”。
林有财的黑脸泛着兴奋的红色,但是,他努力保持了理智,嗫嚅着说:“去——县城——不用雇人,我回来——接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