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之中,空荡荡的大堂之内,只有一个客人,和一个掌柜。
客人豪爽的喝了一杯酒以后,眼睛似睁非睁,正当掌柜以为他也要和那些肥羊一样,猛地栽倒的时候,
只见这个客人猛地一拍桌子,
大叫一声:“好酒!”
拍掌用力之大,似乎整个地面也跟着晃动了一下。
程修文有些吃惊,心里想:“这么好的酒量,都快和武松有的一拼了。不会是山东的汉子吧?”
老程拍完了桌子,似乎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家里,而是在人家的客栈之内,拍桌子叫好,似乎也显得对主人家不太尊重。
他不由讪笑说道:“掌柜的还请见谅则个,你家的酒实在太辣口太上头,是俺这些年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这酒一喝,就让俺想起俺当年和一帮兄弟在山上,替天行道的日子,真的是太爽快了……”
山上?
替天行道?
果然是水泊梁山吧……
可梁山不是宋朝的时候吗,现在可是大唐……
“这位客官,你们这些绿林好汉,还敢堂而皇之出现在长安城?”程修文好意提醒道。
程修文似乎明白了。
眼前这个中年丑汉子,
既不是程处默那种国公之子,也不是李黎这样的富家小姐女扮男装,
举止粗犷,行为粗鲁,手上还有从小到大辛苦留下的痕迹,
为什么能喝得起这么贵的酒,
原来是因为,对方做的是无本的买卖……
像这种在道上或者舔血生活的汉子,往往最喜欢的就是烈酒。
而所谓的烈性酒,天底下还有比程修文更烈性的吗?
在这个没有蒸馏酒的时代,
程修文的酒,
对这些好酒之人而言,
那绝对就是绝世大杀器。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那种。
“一直想着怎么样去培养新的肥羊,”
“之前旧有肥羊,无非就两个,”
“一个是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但看上去已经被我挖空了零花钱和储蓄,”
“再说现在人家是卢国公世子,又不是卢国公,手里的钱终究是有限,所以没有办法抱太大的希望。”
“而另一个,”
“干脆就是一个女孩子玩女扮男装的过家家游戏。”
“女儿家不是没有喜欢喝烈性酒的,但终究是少数,我也不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个李黎的身上……”
至于昨天晚上,一来就点了一壶女儿红的慷慨客人,程修文也没有将对方计算在内。
对方可是还有一枚价值不菲的玉佩在自己的身上,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赎回去,终究也可能是一锤子买卖。
但是眼前这个中年丑男人就不一样了。
这些做无本买卖的人,因为来钱太快,所以花钱也如流水一般,并且非常愿意为了自己的喜好,超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金钱。
打通了这个人就打通了,他们寨子里那么多的“兄弟”。
越在刀口舔血生活,他们就越喜欢用酒精来刺激。
而且对方就算再厉害又怎么样?
自己可是在长安城天子脚下!
非常艰难的时候,还能够找系统兑换一些大杀伤性的武器。
和这些人交易,让他们成为自己移动的口袋固定的收入来源,
那岂不是开着这家破客栈,等着可怜的肥羊随意上门,来得更靠谱些吗?
“刚想着要存点钱升级系统权限,没有想到,这个中年丑男人,就来到自己的面前,这岂不是天助我也?”
所以程修文心里有了主意,但是脸上则露出一个关心的表情,劝诫老程要小心。
老程听了这话不由一愣,
什么叫不能堂而皇之出现在长安城?我老程是何等人物?皇宫大院也进出自由……
等等,
这个掌柜说的是……
老程这个人看上去粗枝大叶,其实是外粗内细,心中自有沟壑。
脸上表情没变,心里略一琢磨,就知道程修文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他连忙打了一个哈哈:“是是是,掌柜提醒的是,我确实是被这好酒吸引了,一下子口不择言。”
说着,他看程修文的目光,不由越看越满意。
甚至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