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喝酒的比例,还是程修文在现代社会的一个前任女友那里学来的。
作为一个不会喝酒的男孩子,前任女友每次在他想尝试烈性酒的时候,就一把夺过去,然后说:
“这个酒你喝不了的。”
随即,不是雪碧就是可乐的往里面掺,像是不要钱一样。
然后她自己,左一瓶伏特加,又一瓶威士忌,从来不加其他佐料,最多加点冰块,爽快一下。
其实程修文,作为一个男人,真的不太喜欢被当做“小男人”保护,而且试图保护他的,还是一个女人。
但没办法,谁让这个前任女友是贵市的呢。
虽说没什么证据能表明,人的酒量和出生的区域有关。
但是作为茅台的出生地,贵市在程修文心里已经飞跃了不知道多少个台阶。
不信地域,难不成信他天生不如一个女的吗?
“不过只要升级了系统,千杯不醉不是梦。到时候我的腰杆子就更直一些了吧。”程修文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熟练的调出这杯酒,
而且用的苏格兰威士忌,还是各大便利店基本都有的芝华士,价美物廉,是程修文在现代社会读书的时候,经常喝的。
雪碧用的当然是快乐肥宅水,作为一个死宅,程修文对快乐肥宅水的品牌忠诚度一直很高。什么百事,那都不能和可口可乐相提并论的好么。
至于食用冰,
程修文更是特意挑选了经过过滤的纯净水食用冰。
然后,
一杯完美的酒水,就摆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这是冰镇!”李世民失声道。
作为大唐帝国的主宰,
李世民自然不可能没有吃过冰。
事实上,皇宫里有冰窖,冰窖里的冰块,在夏天库存不足,但给皇帝用,还是从来不短缺的。
可是……
眼前这个掌柜,年纪轻轻,看上去很有气质,但绝非是各大门阀世家的后代,这一点毋庸置疑。
为什么他竟然会有冰镇?
李世民惊讶过后,一双龙目,不由以打量的目光,扫视了一番程修文。
面对李世民的震惊,和惊疑不定,
程修文微微一笑,没有躲躲闪闪,也没有夸大其词,只是淡淡说道:“客官,我昨日就说过了,小店无所不卖。区区冰镇,岂非手到擒来?”
李世民收回在程修文身上的目光,重新将注意力放在这杯酒上,
叹息一声,
“百两黄金一杯酒,即使有冰镇,也不足为奇了。”李世民感慨说着,
如花已经识趣的从怀中取出一个袋子,放在程修文面前。
“要不怎么说,古人的衣服就是好么。”
“如此宽大的衣袖,你永远不知道,他里面究竟藏了多少东西。”
程修文心里一边吐槽,一边把这个袋子拎了拎。
嚯,果然不愧是十斤的黄金,有些份量。
程修文取了黄金进袖子,让系统把黄金取走,感觉手中一轻,心中也跟着轻松起来。
他摇摇头,对李世民的话,不以为然。
“这杯酒的造价已经远超百两黄金,若非昨晚,我喝了客人的两杯酒,这般好酒,我绝不可能只卖百两一杯。”
“客人喝一杯就知道,这酒贵在哪里了。”
“酒之灵魂,终究在酒本身,”
“就像医道的君药,”
“至于冰镇,不过是有胜于无的存在罢了。”程修文对着李世民微微一引手,请李世民品尝。
见程修文是发自内心身处,不怎么看得上冰镇,
李世民心里好奇极了。
那个掌柜卖的酒贵是贵,但绝对贵有贵的价值,
毕竟李世民昨晚上,就因为喝了这里的一小口酒,以至于叫一觉昏睡到天明,
甚至连今天早上的早朝都耽误了时间。
但作为一代帝王,李世民需要自己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意识,像之前那么烈的酒,不适合他喝。
现在听掌柜如此称赞自己眼前的这杯酒,而且,这杯酒又不如昨晚的酒那么烈性,
再加上,这酒的卖相,也委实不错……
他肚子里的酒虫,终于蠢蠢欲动了。
当下,
他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随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