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越可算是见识到了。
平头哥也没想到周越会直接问出口,不由得道:“小财迷啊,其实我是不建议你做大欢得,毕竟,你身体不好,就那么一点点东西,真的能让沈舟望感受到吗?”
不是它打击小财迷,而是这具身体真的不大行,小时候天天灌药,也就小财迷这段时间天天锻炼,身体才好一些。
如若不然,可能现在还卧病在床呢。
周越听到平头哥如此歹毒的话,差点没忍住爆粗口,什么一点点东西?他可是一米九的体育生,那长度和大小,简直令人惊叹好不好?
平头哥又继续道:“你想啊,要是你还没有开始就结束,那多尴尬啊?倒不如一直做小欢,这样就没有人知道你的时间是多久了。”
这些话简直杀人诛心!
周越又不好反驳平头哥,毕竟沈舟望还在,要是他和平头哥争起来,回头沈舟望觉得他是神经病怎么办?
周越咬紧牙关,强迫自己忽略平头哥的存在,继续盯着沈舟望。
他的目光太过灼热,以至于沈舟望根本无法躲避,两人四目交汇,火花噼啪,“你不愿意么?”
周越问。
其实认真想想……平头哥说的也没错,这具身体本来就不好,又常年吃药,要是做了大欢,不到一秒就结束,也没办法让沈舟望真正快活,那他岂不是更丢人?
想到这里,周越犹豫了。
见他神思恍惚,沈舟望趁势握住了他的手腕。
他的五指干净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整齐漂亮。
他的皮肤泛着健康的浅粉色泽,手臂的线条优美流畅,指节分明,完全不似一般少年人的纤瘦单薄。
沈舟望道:“陛下当真想做大欢?”
要是没有听到平头哥那番话,周越肯定会立马点头的。
但是现在,他不确定了。